——中国税务报2013年4月12日第5版报道
近年来,再国家不断强调维护纳税人权益的背景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纳税人权利意识日渐增强。在税务机关引导和纳税人参与下,各地纳税人组织不断涌现,各有特色,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
如早在2003年,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就能力了国内首家纳税人权利保护组织——“纳税服务评估中心”,该中心成员由朝阳区政府相关委办局、纳税人代表和特邀检察院组成,可以审查本区税收规章与措施是否合理,评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
在外伤企业云集的江苏无锡市,从2008年期,该市先后探索成立了欧美企业和日资企业的纳税人之家,全市外资企业都成为纳税人之家的会员。税务机关帮助外企切实解决了困难,外企也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更好地合法纳税。“纳税人之家”起到了沟通、交流和桥梁的作用。
在浙江省桐乡市,从2009年起,当地国税、地税机关联手建立纳税人之家,按“守信、自律、服务、沟通、维权、共赢”理念,积极为企业纳税人开展服务。桐乡市纳税人之家下设代表委员会和理事会。代表委员会是“纳税人之家”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是纳税人之家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纳税人参事团”、“资讯服务团”和“监督评议团”三个职能机构,并通过三个只能结构的有效运行实现参事议事、民主评税、税收研讨、咨询服务、政策扶持、监督评议、涉税维权等功能。
在山东省信阳市,2011年,国税机关联合地税机关发起成立了“信阳县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作为实施维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0多个,均来自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重点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在依法维权、防范风险、社会监督等放米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联系政府、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
在河北省赤城县,2011年成立了全省首家纳税人协会。协会以全县纳税人为主体,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而自愿结合的纳税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旨在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供帮助,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监督、引导等形式,积极发挥自身辐射作用和职能作用,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实施纳税人自律管理,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在山东省莒县,近年来由政府牵头,国税机关主导成立了纳税人之家,由纳税人代表和国税局、工商联合会、个体私营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各行业协会等部门人员组成,每月召开例会,作为维权中心和征纳税沟通的主平台。
有公共管理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各地纳税人权利组织的不断涌现,体现了国家经济社会的重大进步。它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监督和维权平台,另一方面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宣传税收、增进了解窗口,促进了征纳和谐和社会和谐,是政务公开和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