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日本国税部门重要的工作职责。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日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
税法宣传
为了增强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促使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能够主动、准确地申报纳税,日本国税部门大力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
宣传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建立了“税法宣传周”制度,即在每年11月11日~17日,举办全国性的税法宣传活动,向公民广泛宣讲税法知识和纳税规定。为此,国税厅设定了包括保证纳税人不到税务部门就能得到所需信息、保证用纳税人容易理解的浅显易懂的方式编制宣传资料、保证要在税法宣传前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保证税法宣传资料要反映纳税人的需求、保证税法宣传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等宣传目标,突出强调宣传渠道的便捷性(随时随地可获得信息)、宣传形式的通俗性(传递清晰易懂的信息)、宣传主题的互动性(始终反映纳税人的意见),从而指引好全国税法宣传工作。
宣传内容。日本国税部门针对不同时期的宣传内容,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如在个人所得税税法政策调整时,着重宣传多达15项的减免扣除,既便于纳税人了解税法规定,准确地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也使纳税人感到政府对纳税人利益的重视和维护,增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宣传对象。日本国税部门注重加强对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青少年的税法宣传教育,可以说,“税法宣传从娃娃抓起”,使他们从小就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为此,国税厅在一些税务署建立了永久性的税法教育基地,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参观或实地调查提供方便。
宣传方式。日本国税部门努力营造税法宣传无处不在的社会环境。日本由国税厅、文部省、公共团体、教育机构等有关人士共同组织成立了“租税教育促进协议会”,通过开办税法学习班、制作税法教材、开发税法游戏、征集文章等多种形式促进税法教育,还在日本国税网站上安排了税法教学课件、在线小游戏、税法FLASH(动漫)等资源,提供与公民的互动。在日本各个公共场所,人们可以随处得到“日本纳税简介”的小册子。此外,还和民间团体一起每年派遣讲师到学校开办税法学习讲座。迄今为止,国税厅一共派遣了13000人次、相关民间团体派遣了8300人次的讲师在中小学校开办了39000个班次的税法学习班。日本国税部门通过这些形式灵巧、风格新颖的宣传活动,从而让依法纳税的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纳税咨询
日本国税部门十分重视税务咨询工作,建立了以税务相谈室、电话和互联网为主的咨询服务平台。据统计,日本国税厅2007财年发生纳税人咨询3714.9万件,其中89.8%的问题通过网上咨询解决,10.2%的问题采用面询和人工电话咨询的方式解决。同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子信息查询系统,纳税人可以随时查询有关税法解释和政策规定。
税务相谈室。日本国税局于1970年首次设立了税务相谈室。税务署是税收征管的第一线。目前各个税务署均设有税务相谈室,指定专人处理纳税人的税收咨询事务、解释有关税法和政策规定。在语音服务方式上,以提供日语的电话语音和传真服务为主。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税务局,如东京、名古屋、大阪等地,税务相谈室还提供英语咨询服务。
电话服务。日本没有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咨询)电话号码,纳税人可以通过拨打本地税务署的电话,根据自动提示选择由国税局还是税务署回答。一般地,税法问题由各地国税局解答,具有地区特征的个性化问题则由税务署解答。全国共设有12个电话咨询中心,其坐席人员由634名具有资深业务水准的税收业务专家担任(专家平均年龄为54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国税局在每年的4月至5月间,都组织开展对咨询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控咨询工作的质量。总体上看,日本纳税人的绝大多数问题均可通过本地国税局的电话服务得到准确、及时的答复。
弹性服务。针对城市工薪收入者的不断增加,这些人难以在上班时间履行申报纳税的实际,从2003年开始,日本国税部门在每年申报期提供周末(2天)的纳税咨询服务。从2004年起,除提供咨询服务外,还开展受理纳税申报等服务事项。据介绍,在东京都的居民区,周末到税务署进行咨询、相谈的人数甚至比平日多20%,纳税人对这种新型服务方式表示赞赏和满意。另外,日本十分注重与民间团体的合作,将一般性的咨询服务工作交给有关民间团体来承担,从而让纳税咨询服务面更加广泛。
办税服务
多元化缴税。日本纳税人的缴税方式较为灵活。目前国税厅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方式有五种,分别是在金融机构柜台支付、在税务机关柜台支付、在便利店支付、电子支付(网上银行系统)、汇款支付。其中,使用量最大的是在金融机构柜台支付,2007年达3748万次;使用量最小的是电子支付,2007年仅32万次;最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欢迎的是在便利店缴税。日本国税部门规定,从2008年1月21日起,只要是缴纳低于30万日元的纳税人持税务署出具的条形码纳税凭单,就可以在任何一家便利店收银台随时缴纳税款。
电子申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本十分注重利用互联网等手段为纳税人申报纳税提供便利。2004年,国税厅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了电子申报缴纳(即e-Tax)系统,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是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纳税。自2006年1月起,纳税人通过e-Tax系统提交纳税申请表,不再需补充其他书面资料。目前日本国税厅网站功能已经比较健全,E-TAX系统可以处理约900种国税手续(大企业仍有部分文件需要报送纸质材料),但是目前实际在线应用率仍然不高,2008年财年仅为8%。日本国税厅力争到2010年,将纳税人电子申报面推广至50%。
纳税人权利救济
在日本,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首先应向原处分机关提请重新调查;对重新调查决定不服,可以向税务法庭提请重新审议;对重新审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处分一般由地方国税局和税务署作出,在各地方国税局和税务署中都设有专门负责重新调查工作的部门。
在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日本坚持重新调查前置、行政复议前置、上诉不加刑、原处分不停止执行等原则。
税理士
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早在1942年日本就制定了《税务代理士法》,1951年为适应所得税、法人税、继承税等税种纳税申报管理的需要,在《税务代理士法》基础上制定了《税理士法》,使税理士的业务范围得以进一步明确和拓宽,从而大大促进了税理士行业的健康发展。税理士承担了许多以前由税务人员承担的工作,使得国税部门的征税成本相对较低。在日本,约有85%以上的企业通过税理士办理相关纳税事宜。目前,全国已经注册的税理士约有7万名,人员主要由经过专门考试的人员、退休的税官、免考人员构成。
社会服务
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起,日本逐步组建了各种社会团体。在日本的每一个税务机构所在地,都有诸如蓝色申报协会、公司协会、私营企业协会、间接税协会等社会团体,这些组织和机构接近纳税人的机会较多,通过这类机构开展纳税服务更为有效。因此,国税厅十分重视与其协作,利用其资源优势开展相关纳税服务,从而使这些社会团体发展成为重要的协税护税组织。
服务经费
日本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的税务经费用于纳税服务工作方面。据《日本国税厅年报》统计,2008年日本国税厅的总体经费为7226.73亿日元,纳税服务经费占有一定的规模比例,其中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措施、宣传资料两项经费就达到380.50亿日元,占全部经费的5%。
【责任编辑:赵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