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纳税人联盟写信给参议院议员,表示强烈支持S.725号法案,即
《2013年小型企业纳税人权利法案》
2013年4月25日
尊敬的约翰·科尼恩
美国参议院
华盛顿特区 20510
亲爱的科尼恩议员:
作为美国纳税人联盟(NTU)362,000会员的代表,来信向您表明我们对S.725号议案,即您《2013年小型企业纳税人权利法案》的强烈支持。通过引入这项立法,表明政府认识到税制改革不仅是改革税率和税务基数,还需改革税法的行政执行方面,纳税人对您表示诚挚地感谢。
如你所知:在过去的数十年里,美国纳税人联盟在纳税人权利立法的发展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联盟的大力宣传促使美国国税局的“恐怖故事”的曝光,同时推动了第一个纳税人权利法案于1988年获得通过。本联盟前执行副主席大卫·基丁曾供职于重组国税局国家委员会,他提出的相关建议成为1998年《美国国税局重组和改革法案(RRA)》的基础。
在《美国国税局重组和改革法案(RRA)》通过十五年后的今天,美国国会从美国全国纳税人保护协会、税务从业人员和中小企业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关于潜在改革的经验和建议。这些积累以及大量关于如何避免未来税务部门弊端的远见卓识,您都巧妙地将纳入立法当中。本联盟尤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l 创建一个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将允许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与此同时,扩大免费小额案件程序和访问分期付款协议的适用范围,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低成本选择解决税收问题的选择。
l 加强防范针对纳税人的权力滥用,例如片面禁止国税局员工和上诉人员之间通信,禁止获取纳税人诉过程中提出的新问题。
l 提供更多赔偿途径,以补偿因国税局鲁莽或故意无视法律而导致的损失,包括提高赔偿上限和更多代偿律师费的选择。
l 提供额外的配偶救援机会,如更充裕的申请请愿时间,同时阐明:税务法院在处理这些请愿时,必须遵循适用的上诉程序。美国纳税人联盟致力于为“无辜配偶”(通常是已离婚)即被错误地认定为其配偶涉及的税收争议中的“有责任和故意”方,寻求更公平的税收待遇。S.725法案是这方面法律的一项重要修正。
l 针对国税局官员的不端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包括更高的敲诈、诈骗或贿赂处罚,为纳税申报信息非法披露而导致的损失提供更高的伤害补偿。
在美国的政府体制中,有效地执行税法不能仅仅依靠严厉惩罚的威胁或对所有金融交易的严密监视。相反,它必须在征纳双方保持平衡,一方面帮助公众自愿遵守法律的手段,另一方面保证公平公正地解决公众不满税收管理员的问题。《中小企业纳税人权利法案》周到地解决了这一平衡。
在上届和本届国会中,美国纳税人联盟一直积极参与这项立法的起草过程,S. 725法案得以通过,本联盟付出的努力,有目共睹。其结果是1998年《美国国税局重组和改革法案(RRA)》进化版出台。参议院应该毫无保留推进进这个消息全面且没有争议的立法项目。
美国纳税人联盟期待与您及您的同事合作,争取联合起草并指导这项立法,直至其颁布实施。投票赞成S. 725法案将会列入美国纳税人联盟的国会年度评级1中“支持纳税人”这一类。再次谢谢您对多被忽视的税法制定过程的关注与付出。
真诚地,
皮特·塞普
执行副主席
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北艾尔弗雷德街108号 22314 电话:(703) 683-5700 传真:(703) 683-5722 网址:www.ntu.org
注1:每年,美国纳税人协会都开展一项美国纳税人联盟评级研究。该研究按年度给所有参议员、众议员和国会等国家机构评分,评级较低的相关个人多声称这项研究有党派倾向或偏见,试图转移公众的注意力,以掩盖其投票记录。但事实是:该研究是没有党派倾向或偏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