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6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必须从传统的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需要对自身的角色与职能进行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更新纳税服务理念,纳税服务已成为各国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共同潮流。一、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的一般经验
(一)以服务为治税宗旨的纳税服务理念,重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2004年11月美国树立了以服务为治税宗旨的纳税服务理念,美国现已将“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责任, 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给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 添加到国税局新的使命宣言中, 并有详尽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则、组织架构、信息技术、绩效测算体系为支撑, 以充分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法国各省设有税务委员会,这是一个独立机构,其成员一半来自税务机关,一半来自纳税人。委员会主席由普通法院院长或院长指定的法官担任。委员会接受纳税人的申诉,并对案件进行独立评议,提出意见供税务当局及纳税人参考。法国各级税务部门都设有一名调解员,专门负责和纳税人对话,国家财政部设有部调解员。如果在下级的对话调解中解决不了问题,纳税人可以向他们申请救济。
澳大利亚税务局1997年制定了《纳税人宪章》,明确规定了11项纳税人权利与服务标准,并设有相对独立的投诉服务部。西班牙税务局内设纳税人权利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政府的特别派驻人员。新加坡税务局设立了“纳税人服务办公室”,专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协助纳税人解决税务纠纷。韩国每一个区税务局设有“纳税人律师服务中心”,处理纳税人的冤情。
(二)提高税收遵从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在日本, 税收征管主要是围绕提高税收遵从度来开展的, 分成公共关系、咨询、指导和检查4个部分, 除检查外, 其余3个环节都是围绕纳税服务来开展的:(1)公共关系。相当于我国的税收宜传, 主要措施是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宣传税法及有关税收事务举办税法宣传周,每年11月11日至11日17日是日本国税厅的税法宣传周;(2)咨询。每一个区税务局都设有一个税收咨询办公室, 回答涉税方面的询问和接待纳税人的投诉, 并且在每一个大的税务局还设有税收咨询的分支机构。为应付繁重的咨询任务,日本自1987年建立了税收解答系统, 通过电话和因特网接入税务当局的计算机自动解答纳税人的询问, 1999年度通过税收解答系统咨询的数量达到710万个;(3)指导。NTA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税收指导服务, 帮助纳税人、自愿者填写申报表和缴纳税款, 最终目的是提高纳税人账簿的质量和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上述服务包括提供对公司注册登记的辅导, 举办法律、法规修订的说明会, 根据纳税人经营的类别、地区、会计年度分别召开不同类型的指导会。
纳税人遵从成本是一种社会损失,许多国家都非常注意遵循便利和节省原则,在税务管理中应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纳税人的办税费用和时间。英国税务局坚持量化全国统一的服务标准,为纳税人提供迅速高效和礼貌的服务,要求所有打给税务局的电话,20 秒内接通率90%;80%的邮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对没有预约来咨询中心的,95%的人在15分钟内得到接待;错扣缴的税收收入,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对95%的自我核定的纳税人和90%的其他纳税人,一次性准确计算税款。
(三)纳税人协会是纳税服务社会化的主要组成部分
澳洲纳税人协会是世界纳税人协会的原始创办机构, 成立于1919年。它的主要目标是使澳洲纳税人协会作为一个公共的具有教育性的组织, 为所有澳洲市民以及任何一个对税务方面感兴趣的社会团体提供一个探讨税务问题的平台。协会设有专门的办公室, 负责同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政府保持联系。而调研成果也会通过协会与税务和财政部门召开的会议中进行通报, 并成为目前法律需要做出更改的最有力的证明。澳洲纳税人协会设有税收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所制定的税收政策成为法律之前进行评审, 并在法律制定之后对其执行内容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理事会成员是由纳税人代表以及政府官员组成的, 他们与纳税人组织定期举行会议并且执行会议精神。而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澳洲税务部门的管理和运作情况, 他们所要审查的范围主要取决于与各纳税人协会组织的会谈,以便能够随时保持信息更新。他们随时关注纳税人所关心的问题和其观点, 并对这些观点和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取得的成果将反馈到税务部门。
(四)信息推动型的纳税服务
新加坡税务机关制定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准度服务体系,向纳税人公开承诺其工作目标和标准,这一体系带有明显的“信息推动”的特点。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信息科技系统包括:(1)国内税收综合系统(IRIS);(2)电子申报系统;(3)机构服务系统(CSS);(4)办公自动化系统。这四个系统相对独立, 可单独处理相关业务, 同时, 其信息系统又有内在联系, 一体化程度较高, 数据信息高度共享。在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 他们首先进行了征管业务流程重组, 同时, 对原有机构进行调整,建立了一个数据处理中心和一个服务中心, 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退税申请、信函咨询的受理、数据图像扫描录人、纳税人邮寄支票的分检, 向银行传送入库信息等工作和纳税人上门咨询、信函咨询的回复工作。
(五)简并机构,减少管理层级,提升服务效率
1998年以前, 美国IRS最基本的业务单位是服务中心和区域局, 共设了33个区域局和10个服务中心,改革后,改变为按纳税人类型和特征设置的4个业务局, 即工薪和投资收益局、小企业和自我雇佣局、大型和中型企业局、免税及政府实体局, 避免了职能交叉。机构同时向扁平化管理发展。原组织机构垂直型组织架构下, 一线工作人员到分管副署长之间有8个层级直线性管理层。笨重的结构加上不充足的技术基础成为提高效率的主要障碍。通过改革将变为扁平型, 从最高层到一线人员只有4级, 比原先减少了一半, 有利于上下之间的双向交流和信息反馈, 提高了办税效率。并且在机构不同部门间建立了跨部门的委员会, 加强了横向的交流。
(六)体系化的税收知识教育,培养诚信的纳税意识
西方很多国家注重体系化的税收知识教育,培养出健康的诚信纳税意识。美国纳税意识的培养在学生时代就开始了,它有三个独立的税收教育课程。第一个是美国税收史,让学生了解税收在美国的重要地位以及税收在美国的演变史;第二个是理解税收课程,让学生了解填写简单的纳税申报表,这是高中阶段的税收教育计划,贯穿于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公民学等课程之中;第三个是你和税收的教育课程,宣传对象为即将毕业的高中生,引导学生树立自觉履行纳税意识。由于美国税收教育是比较完备和系统的, 很多高中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就早已具有诚信纳税意识。
(七)纳税服务考核评价机制
许多国家对于纳税服务除了内部加强监督外, 还直接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打分, 并把纳税人评议结果与税务人员乃至税务机关的最高首领业绩直接挂钩。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制订了专门的办事承诺制度, 每年进行考核并予以公布。此外, 每两年要向纳税人开展一次民意测验, 结果直接影响税务局长业绩。联邦税务局长每年换届选举一次,如果社会满意率低, 可能导致提前选举由政府重新任命。通过全社会测评, 可发现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和薄弱环节, 从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定重点。
二、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经验对我们的启示
主要发达国际纳税服务的经验告诉我们,注重对纳税人的权利的保护、注重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纳税满意度已成为国际潮流,纳税服务不仅仅是政府的单方面使劲,而是全社会参与的综合工程,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体系来提高服务效率,对完善我国的纳税服务很有借鉴意义。
(一)注重对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的培养
纳税人具有诚信纳税意识是一个国家的税收机制正常运转的保证,纳税人主观具有诚信纳税意识要比税务机关投入数倍的管理与稽查力量更有利于税制的良性互动,学习和借鉴西方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的培养措施对于我国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税收教育计划决非只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情,政府可以综合考虑动用多部门来进行税收教育计划的执行。税收教育要从小学生抓起,作为每一个公务员的必修课,以培养全民纳税意识。
(二)转变纳税服务观念,切实保护好纳税人权利
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要求税务机关转变观念,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由人性本恶变为人性本善假定,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 履行税收义务。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 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 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事实上,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 纳税人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 有权利要求政府提供纳税服务。
(三) 提高税收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税收遵从成本包括时间成本、货币成本、心理成本,发达国家通过优化纳税服务降低了税收遵从成本,为此,税务机关应不定期地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解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新的办税流程,节约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心理成本;规范和完善税务代理机构,加强执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节约纳税人的货币成本;发展税收网络系统,建立税收信息网站,实行网上申报为纳税人节约时间成本。国家出台的税制也应该是简单、明了的,以利于纳税人执行,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中应作好税收政策执行的反馈。
(四)应建立服务纳税人需要的组织机构和流程
管理层级的减少和机构扁平化,为改变我国普遍按“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设置税务机构提供了力证,为纳税服务的流程再造提供了可能,整合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购领、减免税审批等,让流程服务于纳税人的需求。出台统一的纳税服务操作办法,明确规范服务的范围、行为准则、职责分工,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过程,在纳税申报方式、税款入库方式、税收资料报送途径上,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选择自由。
(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公平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中要避免人为因素,让纳税服务满意度来得真实、准确。在满意度的测评中,提高纳税人、行业协会、行风监督员的占比,测评结果与纳税服务的效果挂钩,再进一步,可以作为一级税务行政首长是否胜任职务的一个依据。
(六)提高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发达国家在纳税服务中普遍运用现代化的纳税服务手段。我们必须将计算机技术运用于纳税服务,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不断改造纳税服务部门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网络速率,建立类似的网络服务系统。
(七)纳税服务社会化成为纳税服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税务代理制度最早在日本产生, 纳税服务社会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从事税务代理的中介机构和非赢利性组织纳税人协会,均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面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涉、磋商,它们在维护纳税人利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反过来倒逼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赵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