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全面部署,狠抓落实。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尽快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深改方案实施意见;全面对接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深改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配套文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健全联席会议、文件会签等制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共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等19次,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推进合作。
另一方面,聚焦重点,打造品牌。组建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信息共享与信息技术、税收分析与调查、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服务7个团队,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推举先进典型,确立南沙、越秀、天河、白云4个示范点,均被评为广东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
根据深改方案的要求,广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各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成效,推动了国地税机关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和经验互鉴,提升了纳税人获得感,多次获得中央、省、市领导的肯定。广州市的深改工作主要呈现十大亮点。
亮点1
树立四全型联合办税服务新标杆。建立“五个一、四统一、三融合”模式,纵深推进联合办税服务,打造事项全通办、业务全覆盖、窗口全联办和服务全融合的创新型、智慧型联合办税服务厅。自开展联合办税服务以来,全市共建立79个联合办税服务厅,共设置520个“一窗通办”窗口,办理业务142.8万笔,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一家办事”。
亮点2
构建智慧型电子办税服务新体系。深入参与广东电子税务局的开发和应用,建成全国首个由国地税机关共建的省级电子税务局。同时,立足广州实际,打造电子办税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办税服务厅高端体验区“e+智慧税务”,为纳税人搭建一站式的办税服务体验平台。
亮点3
拓宽税银合作交流互动新领域。推出以纳税信用等级和涉税信息换取信用额度的金融服务,联合对27.91万户纳税人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此基础上,国地税机关共同落实“税融通”项目,向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12月底,共为1309家中小企业及个人核定授信额度34亿元,累计贷款21.6亿元。
亮点4
开创重点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新格局。打造“三合一”立体化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一个制度(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制度)、一套指引(覆盖各种税源的分类分级管理指引)、一个规范(分类分级管理指引运维规范)。2016年,联合对420家企业开展风险应对,共同推进风险识别指标体系建设;联合在全省开展税收实名制管理,形成了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完整链条。
亮点5
推行“五个率先”稽查合作新模式。率先设立两个办公室(税警联合执法办公室和国地税联合稽查办公室),实现对案件办理的统一领导、指挥;率先制定联合稽查规范,实现执法尺度统一;率先试行人员互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率先推行证据互认,节省了1/3以上的调查取证工作量和一半以上的办案时间;率先构建联合指挥中心,实现对一线执法的远程指挥。
亮点6
提升国际税收协同治理新水平。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契机,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合作。联合组建国际税收专家团队,编印“走出去”个人国际税收风险防范手册,分类分批举办“走出去”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会15场,开展“一带一路”专题特色活动8场。截至2016年12月底,累计服务500多家“走出去”企业。
亮点7
搭建大企业服务管理新框架。联合为大企业提供营改增业务辅导,实现市级大企业申报征收、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承接税务总局推送的风险管理任务,对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成员企业实施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对集团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实现执法口径统一、进户时间统一、任务进度统一。
亮点8
构筑信息共享应用新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税务机关内部涉税信息实时共享,涵盖金税三期核心系统所有业务领域。自2016年以来,全市国地税机关累计共享涉税信息近31亿条。同时,国地税机关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联合对全市28个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进行采集、应用。截至2016年12月底,共获取相关单位128个主题的涉税信息980万条。
亮点9
提升联合税收分析新站位。围绕建设自贸区、创新中心、空港经济区等发展战略,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研究。2016年以来,市区国地税机关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2015年全市税收收入情况分析——国地税机关首次联合税收收入分析》《广州市总部企业税收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各类专题税收分析报告36篇,多次得到地方党政领导的批示肯定。
亮点10
开创税收宣传工作新局面。围绕各时期税收中心工作,联合组织、策划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税收宣传活动,为顺利推进营改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6以来,新华社、《经济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国地税机关工作近百篇,凝聚了税收共治的广泛共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此外,广州市国税局、地税局精诚合作、锐意进取,在互相委托代征税款、联合推进欠税管理、互派干部挂职锻炼、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共同推动成立纳税人协会、互认特邀监察员、联合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示范点建设、共建青年税务论坛等方面,也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