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协会、维权协会综述
纳税人协会、纳税人维权协会由纳税人建立的非赢利、非官方、独立于各党派之外、中立的社会团体。
其宗旨是认真搞好税务研究,代表纳税人的利益,无私的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监督国家机关在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为等;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服务,把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起到沟通和桥梁作用。
其工作的主要手段是利用舆论工具,公布各种统计数字和材料,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注意,或同政府机构和议会进行直接对话,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对政府政策施加影响。
纳税人协会核心,是依法维护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权利在20世纪80年代引起的广泛关注,同样与纳税人自身积极的维权行动分不开。如今,纳税人的自我保护已经表现为各国纳税人协会组织的广泛建立以及其积极有效的维权活动。目前,不仅许多发达国家均设有纳税人协会,而且世界纳税人协会也已成立。世界上最早的纳税人协会分别成立于1919年的澳大利亚和1921年的瑞典。世界纳税人协会(WTA)成立于1988年,其使命是全世界降低税收、减少浪费、责任政府和纳税人权力的联合。此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均组建了自己的纳税人协会。其主要宗旨均是降低税负、监督政府财政支出、减少公共支出、促进税制公平、协调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等等。纳税人协会的组建及活动,使得分散、弱小的单个纳税人得以组织的力量、行动的力量来对抗庞大、强大的国家及其征税机关,为纳税人权利的争取、扩展和维护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因此,纳税人的自我保护已经构成现代纳税人权利保护不可分割与或缺的重要方式。
国际纳税人协会组织
1. 世界纳税人协会(WTA)
背景 随着国税收日益繁重,各国纳税人维权运动日益高涨,他们期望能够建立一个最少税收负担和最多个人自由的社会,期望政府部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为税收收入和支出提供准确的资料,并停止对纳税人合法财产权的侵害行为。
简介 世界纳税人协会是世界范围内一个非政府性质的、由纳税人自发组织形成的非盈利组织。1988年9月28日来自世界各国的纳税人代表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国际纳税人协会成立大会,并通过协会的章程《世界纳税人协会章程》。2000年8月,国际纳税人协会正式改名为“世界纳税人协会”。
协会会长 目前该组织的会长是担任前瑞典纳税人协会会长达16年的BJORN TARRAS-WAHLBERG先生。
组织机构 协会在瑞士、瑞典、比利时、法国、美国均设有办公室。该协会条例以1988年9月28日于美国华盛顿特区形成的大会决议为依据,在以后的每两年一次的成员会议上多次进行修改,在布里斯班会议上,全体成员又对该章程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修改,形成了新一届成员的章程。
成员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有纳税人协会性质的组织无数,而参加世界纳税人协会的成员有来自四十一个国家的四十九个会员单位。
工作内容 从纳税人协会的工作内容来看,积极行使纳税人的民主权利,监督政府的预算与开支,以教育、培训、宣传、交流、研讨、咨询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在适当的时候代表纳税人利益与政府交涉是协会工作的特色。纳税人协会的组建及活动,使得分散、弱小的单个纳税人得以组织的力量、行动的力量来对抗庞大、强大的国家及其征税机关,为纳税人权利的争取、扩展和维护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
宗旨和目的 世界纳税人协会的章程表明了该组织的目的和宗旨。章程指出:由于公民具有寻求保护以避免国家越来越繁重的税负的要求,各国纳税人的维权运动越来越高涨。纳税人期望能够看到一个最少税收负担和最多个人自由的社会,期望能够增进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益。纳税人的维权运动支持减免税负的法案,反对征税机关对纳税人的侵害行为,并且为税收收入和支出提供准确的资料。世界纳税人协会是世界各国纳税人协会的联盟,该组织的目的是:(1)促进各国纳税人协会之间在纳税人权利保护相关领域的联系和交流;(2)向其他国家推广纳税人维权运动;(3)促进各国对公共财政和税收方而知识的研究和探讨;(4)促使其中的某个成员国协会在税收问题上得到其他成员国协会的援助;(5)促使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财政税收现象的研究。章程表明,世界纳税人协会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和政治团体的组织。该协会及其所有的成员协会都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和政治团体。协会及其成员协会也不接受任何政府及其代理人的资助。可见,世界纳税人协会拒绝政府背景的坚定立场使协会在保护纳税人权利方而发挥的重要的作用。
2..欧洲纳税人协会
欧洲纳税人协会是由欧洲纳税人建立的非赢利、非官方、中立的、区域性的社会团体。1969年5月在卢森堡成立,1996年更为现名。其会员有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瑞士、瑞典和乌克兰等24个国家的纳税人协会。
协会的宗旨是为了减轻各国纳税人的税负,使欧洲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获得税收自由,刺激区域间的经济,增强国家之间的税务合作,相互交换信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与世界纳税人协会合作。
协会的制度是相当严谨的,新加入的成员将经过2年时间的考验。每1-2年改选协会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费来源于会员的会费。
3. 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
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是由澳大利亚纳税人建立的非赢利、非官方、中立的社会团体,最初成立于1919年,是由六个州纳税人协会联合起来的松散型组织,称“澳大利业纳税人联合会”。2000年1月1日改组为全国性实体,并改称现名。
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供养老金等的咨询服务,把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起到沟通和桥梁作用。
主要服务内容 包括:(1)开通“纳税人”的网站,通过上网、电话、现场或定期聚会等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税收及养老金等各项咨询服务。(2)出版相关刊物,如双周刊《纳税人》,介绍最新的税法动态,并教纳税人如何节税;每年出一期《税收概要》,以实际案例分析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合理纳税;另外还有一个针对退休金等其他服务项目的刊物。(3)在全国定期召开纳税人、税务专家等座谈会或研讨会,其中每3个月与税务局举行一次,每2-3个月与税务代理机构召开一次。(4)直接向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反映税务机关不能解决的纳税人的要求,如与政府沟通不成功,协会将借助媒体把有关问题反映给公众。协会总部设在墨尔本,在全国各地设有六家代表处,分布在澳大利亚的其他六个州。经费主要来源会员的会费、出版物的收入以及咨询会和专家座谈会的一些收入。
4. 德国纳税人联盟
德国纳税人联盟是德国纳税人建立的非赢利、非官方、独立于各党派之外、中立的社会团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纳税人权利保障组织,拥有40多万会员。 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认真搞好税务研究,完全代表纳税人的利益,无私的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监督国家机关在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为等。其工作的主要手段是利用舆论工具,公布各种统计数字和材料,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注意,或同政府机构和议会进行直接对话,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对政府政策施加影响。
主要服务内容 协会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主要内容有:(1)通过现代化的税务信息专业数据库,伞天候地时为会员提供税收信息咨询服务,通过出版《纳税人》月刊,刊载有关税 收知识、税收法规,无偿的发给会员、图书馆、议员和政府部门,通过新闻媒介宣传纳税人的权利意识。(2)通过协会收入改革和政府经费改革等专门委员会,对现行税法、政府财政预算法案加以及时认真的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等,并将有关研究报告无偿的提供给政府、图书馆和有关机构。(3)建立有效的对话机制,提请国家在进行税收立法或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顾及到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并限制税率;(4)监督政府公共部门合理、有效的使用税款,促使政府财政开支须符合国家的经济能力和现实状况,符合国家承担市场经济的原则和义务;(5)努力促进现行税法更加简明扼要,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使纳税人理解。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6)为会员纳税事宜提供无偿法律协助。对于一些典型的案例,协会还将雇请律师提供辩护。
(摘自:百度文库)
中国纳税人协会组织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由纳税人或税务机关发起组织成立了非赢利、非官方、中立的社会团体纳税人协会或纳税人维权协会,
其宗旨是: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充发挥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下面摘要介绍部分纳税人协会团体组织成立及架构
1、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
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2014年12月10日组织成立,由纳税人发起、依法注册、自主管理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一个平台、两家共建、多方参与”建设意见的指导下,共同推动、指导建立了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发起的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主要为会员提供国家有关经济、税收等政策、法规信息,引导会员依法诚信纳税,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为会员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服务,帮助会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协会服务的专业性,协会专门成立了由高校学者、市国地税系统和税务师事务所业务专家组成的专家服务团队,其中有高校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根据广大会员的实际需求,提供税收政策培训、专家咨询和讲座、涉税风险排查和辅导、涉税诉求和争议的沟通、调解等相应的专业服务。协会受理会员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税务机关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截至12月8日,由杭州银行等7家单位召集发起 全市共有91家单位登记入会,分别来自全市不同行业和经济类型的企业单位,还有部分涉税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大会按照法定程序,一致通过了《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等,票决通过了协会会费标准。协会将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各项活动,并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社会监督。
(摘自:杭州都市快报2014-12-12)
2、中国纳税人协会
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2月11日,是由北京、新疆、福建、山东、浙江、江苏、河南、辽宁等八省、市纳税人组织和率先代表我国纳税人组织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组织的刘凤江先生共同发起,自愿组成。中国纳税人协会筹备委员会是由中国各级纳税人组织及各行业纳税人组成的民间自律组织,现已与多个国际纳税人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纳税人协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发挥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纳税人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税收的文件规定,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二)根据征纳双方的需求反映,安排有关税法的培训辅导,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三)开展税收宣传、咨询、学术研究、人员培训、编辑专业书刊等业务活动;(四)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依法维护纳税人涉税合法权益,广泛收集纳税人对税收征收管理的意见建议,反映纳税人的诉求;(五)研究探索税收遇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向、意见和办法,及时向税收各界传递信息及推荐研究成果,凡属比较完善可行的调研报告、论文向相关媒体、刊物推荐,进行宣传交流;(六)加强与境内、境外各有关社团的协作和交流。
中国纳税人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全国各地纳税人组织及各企事业单位、法人单位,个人会员包括全国各地自愿加入本会组织的纳税自然人。
中国纳税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办公室、对外联系部、会员部、信息部等职能部门。
(摘自:中国纳税人协会网站)
3、咸阳市纳税人维权服务协会
2011年12月15日,咸阳市纳税人维权服务协会正式成立,这是陕西省内首家纳税人维权服务协会。
咸阳市纳税人维权服务协会是由咸阳市地税局发起,经咸阳市民政局审批成立的群众性维权组织,主要职能是拓展维权渠道,丰富维权内容,完善维权方式,最大限度的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会员主要由咸阳企业界、法律界知名人士,税务干部组成。
咸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向坤当选为第一任会长,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刘爱菊副教授,咸阳市工商联合会主席黄显明等12人当选为副会长。
(摘自:咸阳日报)
4、镇江市地方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2009年,镇江市地税局牵头成立了社会团体——镇江市地方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共有会员152名,其中,政府部门代表35名,占会员总数的23%;纳税人代表117名,占会员总数的77%。协会主要职责是帮助纳税人维护纳税人权益,内设秘书处、维权、政策、联络、调研等四个部门,下设10余纳税人之家和100个维权服务点,共有20个公益性的维权志愿团约700多人。
协会坚持以“为纳税人维权、帮纳税人解难、让纳税人更有尊严”为宗旨,成为税收征纳双方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税收权益维护的阵地,社会反响大,先后获得镇江市委、市政府创新工作奖、江苏地税系统工作创新奖,该组织也被评为“全国五A级社团组织”。
协会成立以来,共主办160多场税收宣传和税收维权活动,接待维权1800多人次,化解涉税争议40多起,调处征纳矛盾200余起,先后围绕税源管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争议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160多条意见建议。
(摘自:税务调研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