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华人街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日
【欧洲版驻法国特约记者 鲁佳】2017年起,法国将加大力度查处隐瞒海外账户和存款的税务舞弊行为,拥有海外银行账户者必须申报,否则不但要补缴税款,而且要被追缴相当于税额80%的罚款。
该措施被列入财政法修正案(PLFR)于11月18日提交部长会议。在海外银行开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隐瞒收入故意逃税,二是继承账户无意中漏税。根据修正条款,对于前者,在补税之余,另处税额80%的罚款,对于后者,按税额的40%罚款。若纳税人未申报海外账户,但已将海外存款纳入报税额,税务部门将视海外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法国是否签有行政协助协议,处以1500欧元至10000欧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向校正报税单处理机构(STDR)“自首”者,法国也已于今年9月起加重处罚措施。按计划,校正报税单处理机构将于2018年解散。届时,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生效,包括法国、中国以及瑞士、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在内的上百个国家和地区都施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这些国家自然人、公司、基金会、信托机构的海外账户信息将自动呈报所在国税务部门,并在参与国之间实现自动交换。该机制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漏税和国际洗钱行为,严惩隐瞒海外资产的纳税人。
根据法国的税法总则,纳税人或其直系亲属或签订同居协议的同居者在法国居住;纳税人的主要居所在法国或主要收入来自法国,符合任一情况都应对法国申报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并据此纳税。纳税范围除了工资收入,还包括非工资职业收入、不动产收入、专利权和版税收入等
。
【责任编辑:赵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