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三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维权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责任制。制定《汤阴县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汤阴县国税局涉税争议和解、调解工作指引》《汤阴县国税局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联络制度》,固化并公示外部维权和内部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维权工作开展。
建立三项维权机制。纳税服务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保持征纳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该局通过打好提醒服务、告知服务、培训服务、特色服务、通办服务五项“组合拳”,牢固树立服务先于维权的意识,以纳税人权益保障中心为平台,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周到、周密、周全的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实施三级调解机制。一级机制为归口受理,内部流转。对维权事项的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受理。二级机制为专家会诊,全力调解。原受理单位或部门将案件提交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由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组织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对案件进行会诊,分析案件原因,理清政策规定,形成综合性解决方案,通力合作化解涉税争端。三级机制为内外联动,合力攻坚。由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协调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纳税人代表等,提前介入,合力攻坚,减少形成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防止因矛盾激化造成舆情信访。
经过10个月的试运行,汤阴县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保障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规范了纳税人权益保障的运行机制,深化了纳税服务,进一步和谐了征纳关系,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效。
截至目前,中心已累计接受纳税人咨询288人次,回答相关涉税问题265条,解决纳税人“三证合一”前遗留业务、商品纠纷调解等疑难问题456个,解决涉税维权12例。2016年,税务登记户数从7421户增长到年底的10812户,增长45%;税收收入稳步提升,2016年组织税收收入47389万元,同比增长50.11%;12366热线、市长热线投诉量等明显下降,未发生投诉税务人员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该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汤阴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刘国英郜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