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上周末国家银保监会披露,山西尧都农商银行因五项违法事实,日前被当地监管部门处以重罚,同时被处罚的还有9名责任人;另外违反反洗钱规定被处罚。
据编号为“临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的《处罚决定书》载,尧都农商银行的五项违法事实为,未对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绕道信托发放超比例贷款、部分贷款资金被房地产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费用、发放借名贷款、未落实重点外包服务机构监管要求等。

因此,中国银保监会临汾银保监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银行处以罚款180万元;另对该行时任董事长李建学、行长李鹏、时任信息科技分管行领导郭艳平、副行长席雪峰各罚款5万元;对该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冯江涛、陆港支行时任行长邓彩琴、客户经理周洁涛、客户经理巩家瑞、客户经理孙光耀5人予以依法警告。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5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观上,很可能存在内外勾结,为骗取银行贷款大开了方便之门;客观上,事关银行发放贷款的资金安全,可能导致坏账、不良贷款率飙升甚至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因此,一定会受到依法惩处。
另据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并银罚字〔2019〕第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该行太原迎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其处以罚款4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罚款2.5万元。
据悉,严重违法的人员已不再担任该行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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