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讯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河南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法律明文禁止的规定,违规放贷、管理不到位而被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据编号为“新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的《处罚决定书》在,该行因“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 违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 授信管理不到位,对集团客户未进行统一授信; 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用于购买期房。”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规定房地产企业必须确保自有资金规模从事开发行为,企业流动资金依法必须专款专用,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式为房地产企业融资,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而个人购买期房,属于个人消费贷款的范畴,若银行发放商用房贷款也违反专款专用的规定,这些都可能放大了贷款风险。
因此,国家银保监会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行处以罚款30万元的处罚。
据知情人士介绍,河南县原阳县是农业大县,有很多名优农产品,这在客观上需要极大的金融支持,而农商行理当规范运营,切实发挥好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
【责任编辑:采编中心 张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