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何忠成:以信用为底层逻辑构建“十五五”新型法治营商环境



中经联播讯(李文 刘莎)当信用惩戒泛滥却修复无门,当“失信”名单成为地方政府要挟企业的工具,当政务诚信缺失让企业不敢投资——信用体系究竟是在优化营商环境,还是在异化为另一种权力寻租?上海大学法学院企业法治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何忠成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直指当前信用体系的深层痛点,提出以信用为基础构建“十五五”时期新型法治营商环境的系统方案。


何忠成从考评体系、目标价值、现实问题三个维度切入,系统阐述信用作为营商环境“底层逻辑”的理论定位与实践路径,并首次提出“一核双轴四支柱”的总体框架。


三个关键问题:考评、价值与现实困境


何忠成开宗明义,提出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亟需回答的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以往营商环境建设适用怎样的考评体系?他批评现有评价体系过度依赖量化指标和短期排名,忽视了市场主体真实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导致“数据好看、企业难堪”的现象。


第二,营商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究竟是什么?何忠成认为,好的营商环境不是堆砌优惠政策,而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其核心价值在于“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公平秩序。


第三,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他直击痛点:信用体系建设重惩戒轻赋能,修复机制缺失;政务诚信缺失,“新官不理旧账”侵蚀政府公信力;部分地区将信用手段异化为变相惩戒工具,甚至以“黑名单”要挟企业;跨区域信用互认难,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却申诉无门。


信用为底层逻辑:换掉了什么?


何忠成鲜明提出,以信用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建设,本质上是将营商环境的底层逻辑从“权力主导”转向“契约主导”,从“审批把关”转向“信用监管”,从“事后惩戒”转向“全生命周期服务”。


他尖锐指出,传统逻辑存在三大痛点:一是信用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证明自身信用状况;二是惩戒措施泛滥且不可逆,企业一旦被列入异常名录往往“一失万无”;三是行政主导的信用评价缺乏透明度和救济渠道,企业申诉成本高、成功率低。


“信用必须可逆、可修复、公平包容。”何忠成强调,新型法治营商环境的核心不是把企业“管死”,而是让守信者获得便利、失信者付出代价,同时给每一个市场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核双轴四支柱:总体框架


何忠成系统阐述“一核双轴四支柱”的理论框架,为“十五五”时期新型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一核:信用秩序作为法治营商环境的内核。信用不是附加的“装饰品”,而是营商环境的底层操作系统。良好的信用秩序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稳定主体预期。


双轴约束(缺一不可):一是法治轴——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二是市场轴——信用评价和服务应当引入市场化机制,避免行政垄断和权力滥用。


四支柱:

支柱一:信用立法与规则体系。加快制定《社会信用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全流程规则,划清行政权力边界,禁止随意设“黑名单”。

支柱二:信用监管与服务一体化。推行“信用+承诺”准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无事不扰、守信便利”。

支柱三:信用修复与权益保障。建立便捷、透明、可预期的信用修复通道,允许企业在履行法定义务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删除失信记录,确保信用惩戒“有始有终”。

支柱四:政务诚信与社会共建。将政府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共建,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四大支柱行动方案


何忠成进一步细化四支柱的具体行动方案。


支柱一:推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法》立法,地方先行制定信用信息目录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采集的信息类型;建立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平台,确保企业有权质疑错误信息。


支柱二: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对A类企业“非请勿扰”,对D类企业重点监管;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支柱三:规定失信信息公示的最长保留期限,一般失信行为不超过1年,严重失信行为不超过3年;建立线上信用修复申请通道,实现“一网申请、全程网办、限时办结”;对已履行义务的企业自动停止联合惩戒。


支柱四:建立政府信用档案,将政府合同履约情况、政策兑现情况纳入考核;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实行责任倒查;支持商会、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发布行业信用报告。


实施路线图(十五五 2026-2030)


何忠成提出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6-2027):制度奠基期。出台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办法,建成省级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企业“一码通行”。标志性成果:信用修复申请线上办结率超过80%,政务失信投诉下降30%。


第二阶段(2028-2029):深化应用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替代行政审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主要行业领域,信用融资产品惠及千万中小微企业。标志性成果:企业平均审批时限再压缩50%,信用贷款余额翻番。


第三阶段(2030):成熟定型期。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信用法治体系,信用成为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显著提升,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实现动态平衡。标志性成果:中国营商环境信用指数进入世界前列。


结论:信用即财富,信用需可逆


何忠成在总结中指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法治营商环境,本质是将“信用即财富”从理念转化为制度。它要求信用信息全面准确、信用评价公平公正、信用惩戒合理适度、信用修复便捷可及。唯有如此,信用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而不是悬挂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讲堂的常态化举办,将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的法治动能,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实体经济行稳致远。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在主持主题演讲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研究中心将持续立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下沉地方调研、对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完)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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