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张柔桑:法治筑基久久为功 长效建设赋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


中经联播讯(顾国红 王研 杨惠)6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京揭牌成立,同期举办“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2026年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来自法学、金融、企业、新闻等领域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实务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展开深入研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会长张柔桑作主题演讲,他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绝非短期举措,而是一项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长期性制度工程,坚持法治导向是推动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点明了法治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内在逻辑。张柔桑表示,四十余年改革开放实践充分印证,区域法治化水平越高,市场交易安全度越强,企业家经营预期越稳定,经济发展的活力与韧性也就越足。即便拥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优厚的短期招商政策,若缺少法治体系保驾护航,也难以持续吸引市场主体落地扎根。当前我国进入“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已然从表层整改迈入深层结构优化的攻坚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全面展示各地改革实践,彰显全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多重政策叠加之下,以法治护航发展成为时代必然选择。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立法、执法、司法三大维度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在立法层面,科学立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前提。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核心制度相继落地,各地也结合区域实际加快法规迭代。上海市第四次修订本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涉企行政检查推出创新举措;河南省新版条例正式实施,围绕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执法行为、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作出系统性安排,各地立法实践不断夯实招商引资的制度根基。


在执法层面,规范公正执法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如今各地普遍推行“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各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张柔桑强调,政府部门履职必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在严守法治底线的同时,让执法监管兼具规则刚性与服务温度。


在司法层面,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是稳定企业投资信心的“压舱石”。司法机关持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与纠纷化解途径。只有让法律真正成为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护身符”,才能充分释放市场活力,让各类资本主动流向实体经济。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实施,地方招商引资的竞争逻辑正在发生深刻转变,以往依靠税收优惠、差异化补贴打造“政策洼地”的发展模式逐步退场,“拼法治、拼产业生态”成为各地招商引资的核心方向。多地已先行先试,将法治思维贯穿招商引资全流程,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佛山市出台全国首部地级市层面的《佛山市投资促进办法》,把招商领域的创新做法固化为长效制度,当地投促部门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完成上百份合同协议法治审查,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宁波市鄞州区建立招商合同前置法律咨询审核机制,依托专业法律顾问为重大项目把关,保障招商工作合法合规推进。江海区通过强化法治建设,全年涉企检查频次大幅下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超过九成,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禁止地方政府违规给予特定市场主体政策红利,从制度上破除了政策内卷式竞争。实践证明,一处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落脚于法治保障下形成的稳定产业生态,这也是吸引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要素。


张柔桑坦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道阻且长,现阶段仍面临诸多深层次挑战。部分地区政策调整较为频繁,新旧政策衔接不畅、跨部门政策存在隐性冲突,难以让企业形成稳定发展预期;“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偶有发生,政府换届后随意否定过往合法承诺、变更有效合同,严重损害政务公信力与企业投资信心;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仍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制约企业创新热情;此外,跨区域、跨层级执法标准不统一,部分基层单位仍存在逐利式执法倾向,偏离了执法为民的初衷。


针对上述痛点难点,他提出系统性解决思路。首先,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协同性,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同步优化配套规则,明确行政决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杜绝政府违约毁约行为,稳定市场长期预期。其次,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行为“利剑高悬”。第三,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协同共治的法治生态。第四,主动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规则,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法治化水平,在数字贸易、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加快制度创新,向外界传递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信号。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张柔桑在演讲最后总结道,法治不是经济发展的“装饰品”,而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基础设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身处“十五五”规划开局的新起点,唯有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深耕细作,不断优化制度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才能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讲堂的常态化举办,将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的法治动能,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实体经济行稳致远。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在主持主题演讲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研究中心将持续立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下沉地方调研、对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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