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欧阳雪 张宇晖)“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前商学院院长商文江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焦点已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成为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的关键。
商文江在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首期活动上发表题为《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的主题演讲。他从正在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切入,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与中国商业实际的契合度,系统阐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路径。

从公积金条例修订看法治根基
商文江指出,今年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等用途,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这一修订及时回应了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的趋势,体现了法律制度对社会结构变化的主动适应。“一个法律制度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结构变化和群众需求,本身就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体现。”他强调,营商环境建设首先要从制度供给端发力,确保法律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世行指标体系与中国实际:以“异地执法”为例
商文江着重分析了世界银行B-READY评估体系与中国商业实际的结合点。世行体系从监管框架、公共服务与效率三大维度考察企业全生命周期,其核心指向是公共服务能力。然而,国际标准与中国实际之间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异——一个重要的结合点就是涉企执法行为的法治化程度。
他直指近年来“远洋捕捞”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此类执法以“办案”为名,跨区域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及个人财产,程序上扩张地域管辖,实体上扩张入罚入罪,裁量上扩张罚没。商文江指出:“法治通过稳定性和普适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行为预期。违规异地执法恰恰破坏了这种稳定性——企业家不知道何时会被跨省调查,企业财产随时面临被查扣的风险,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对营商环境最致命的伤害。”值得关注的是,“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已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招商引资竞争的本质转变
商文江结合自己曾经长期在地方政府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丰富经历指出,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以19项禁止性条款划清政策“红线”,明确禁止无依据的税收优惠、差异化补贴等行为,终结了传统“拼政策洼地”的“内卷”竞争。在这一制度变革背景下,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上比拼的是两大能力:一是产业生态和配套环境的完善程度,二是公共服务品质的高低。真正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长驻的关键因素,已不再是短期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而是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品质的三个维度
商文江鲜明提出,公共服务品质至少涵盖三个维度:一是法治保障的可预期性,包括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二是行政服务的便捷高效,包括“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数字化政务服务能力;三是制度供给的持续优化,包括财政、税收、人才等配套政策的稳定性和协同性。这三个维度共同构成了吸引优质企业落地和长期发展的根基。“一个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不在于给出多少优惠,而在于能否提供稳定、透明、公平的规则体系和高品质的公共服务。”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讲堂的常态化举办,将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的法治动能,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实体经济行稳致远。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在主持主题演讲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研究中心将持续立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下沉地方调研、对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