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江苏男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索赔一年无果

近日,江苏徐州的渐先生向澎湃新闻记者反映称,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公职人员魏某,十几年前给他“戴绿帽”并生下一女。直到2013年,渐先生才发现其女非亲生。

渐先生说,此后,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的魏某并没有被其所在的法院开除,这让他感到费解。

5月24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纪检组长吕书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该案发生后,法院已经对魏某作降职处理。至于会不会将其开除,吕书军未作回应。

亲子鉴定明确谁是生父

渐先生介绍称,他和妻子张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8年11月,张某生下一女渐某某。2004年,双方曾两次闹离婚,但两次均以很快复婚结束。

2011年7月,双方再次协议离婚。此后,两人在房产分割上出现了分歧,张某遂将渐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渐先生将某房产过户给她。

此案审理过程中,渐先生提出,如果渐某某是双方亲生女,就答应张某的要求。于是,渐先生和渐某某去做了亲子鉴定。然而,结论为:不支持渐先生与渐某某之间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此后,张某撤诉。

江苏男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 索赔一年无果
江苏男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 索赔一年无果

渐先生一家和魏某四人所作亲子鉴定报告书。

“做完后,我回去质问我老婆,她说当时可能抱错了。”渐先生称,为了验证张某的“抱错论”是否成立,他、张某和渐某某三人此后又去做了一次鉴定。

澎湃新闻记者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鉴定报告看到,结论为“支持张某是渐某某的生物学母亲,排除渐先生是渐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经渐先生调查,张某曾在1998年和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当时为铜山县)公职人员魏某发生过两性关系。

此后,起诉方变成了渐先生,他将张某和魏某一并告上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和魏某共同赔偿渐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2014年11月,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向渐先生赔偿精神抚慰金两万元。但由于没有证据证明魏某和渐某某存在亲子关系,因此对渐先生要求魏某赔偿的要求不予支持。

此后,渐先生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5年1月,渐先生、魏某、张某和渐某某四人,前往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鉴定材料为四人的口腔细胞。

澎湃新闻记者从盖有印章的鉴定意见书看到,结论为“排除被检父渐先生为孩子渐某某的生物学父亲,支持被检父魏某为孩子渐某某的生物学父亲,支持被检母张某为孩子渐某某的生物学母亲”。

基于这份鉴定报告,徐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某、魏某共同赔偿渐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法院认为,在张某和渐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所生之女的父亲为魏某。魏某当时对张某和渐先生的夫妻关系是明知的,故张某和魏某主观上具有过错。而渐先生将渐某某作为亲生女儿抚养多年,这一结果必然会对渐先生精神上造成较大痛苦。因此,对渐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予以支持。

已被降职,再次索赔立案近一年仍未判

对于赔偿两万的结果,渐先生并不甘心。

“当时向徐州市中院上诉前,我们四人还没去做鉴定,证据不够确凿,所以我只是象征性地写了索赔两万。”渐先生说。

2015年5月底,渐先生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材料,单独起诉魏某侵犯人格权,并要求魏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50万元。相关法院传票显示,该案于7月初和9月初审理了两次,立案已近一年,但至今尚未判决。

“到现在都没有判决,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渐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曾多次找到法院,但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子很复杂,已经上报领导研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传票签发人、该案承办法官魏道升。魏道升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有什么事找法院办公室。

泉山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岳颂华表示,他将向领导报告此事,再给记者进行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泉山区法院办公室尚未作出答复。

至于公职人员魏某的个人作风问题,铜山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吕书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魏某此前曾担任铜山区法院行政装备科科长,案发后,法院已经对他作降职处理,目前只是铜山区法院一名普通法警,不再是科级干部。

江苏男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 索赔一年无果
江苏男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 索赔一年无果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民事纠纷的判决。

 

【责任编辑:张慈】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

同步举办“法治筑基、商业有序 - 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汇聚法学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新闻界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代表,共同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前沿与实践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

于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商融合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强调,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在于法治化保障——因为法治提供明确的预期。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京正式成立,同步启动“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

商文江 | 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

“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前商学院院长商文江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焦点已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成为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的关键。商文江在

管晓峰:营商环境与经济系统工程和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

“优化营商环境绝非单一领域的调整,必须坚持经济与法治协同推进,构建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系统生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在题为《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的主题演讲中,系统阐述以系统工程思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管晓峰从市场发展环境问

胡继晔:法律起源对金融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为什么普通法系国家的金融市场往往更活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在投资者保护上存在天然短板?中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国家,金融高速增长背后是否隐藏着法治短板?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继晔6月7日在该校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首期活动上,以

徐家力: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扮演什么角色?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给出明确答案:律师不仅是法律的实践者,更是连接政府、市场与司法的法治纽带,其专业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

鲍世超: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地方发展之进

招商引资,不能只是“开门引客”的短跑,更应是“陪跑全程”的马拉松。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济宁企业商会执行会长鲍世超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以企业家视角道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谛:“一个

朱崇坤:《民营经济促进法》司法适用问题

全文26处使用“平等”“公平”“同等”表述,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禁止设置隐性壁垒——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被寄予厚望。然而,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朱崇坤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

吴长军: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问题与完善路径

当一些地方政府仍在以税收“洼地”、土地“零地价”、财政返还“内卷”吸引投资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悄然划下“红线”。《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近两年来,为何部分地区仍屡屡出现“超国民待遇”补贴、隐性地方保护、跨区域恶性竞争?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

李振中:媒体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30多年跑大消费领域的新闻,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李振中见证了“营商环境”从无人问津的模糊概念变成全社会上心的大事。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李振中以媒体人视角直言: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空气和土壤”

何忠成:以信用为底层逻辑构建“十五五”新型法治营商环境

当信用惩戒泛滥却修复无门,当“失信”名单成为地方政府要挟企业的工具,当政务诚信缺失让企业不敢投资——信用体系究竟是在优化营商环境,还是在异化为另一种权力寻租?上海大学法学院企业法治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何忠成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

邵学全:以法治路径破解招商引资“内卷”困局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北京爱邦社政企智库总裁邵学全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发表书面发言,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提出五条法治路径。他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地方政

“看门人”为何频频失守?- 资产评估乱象背后的治理拷问

当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将整单业务转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代劳”,当执业人员可以一边参与评估、一边买卖客户股票,当重要评估参数可以随意调整、评估依据可以凭空缺失——这张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名片,还剩下几分信度?上述场景并非危言耸听。近日,财政部公布的2025年度资产评估行业联合检查结果显示,在对15家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后,依法对4家评估机构、12名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为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对外投资即境外投资,是指投资

六月新规密集落地:外卖封签上路、疲劳驾驶三维认定、“数据算法”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一批与民生安全、道路交通、数据权益、资源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从整治“幽灵外卖”到严管幼儿园食品安全,从疲劳驾驶三维判定到“开门杀”责任明确,从商业秘密保护扩围到城乡供水统筹管理——多项新规聚焦社会关切,织密权益保障网,守护公众日常生活。网络餐饮全链条严管:外卖必须“封口”,商家必须“亮证”《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

河北省检察院举办“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 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28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举办“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师生、家长代表等50余人应邀走进省检察院,直观了解检察工作,共同交流未成年人保护举措。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国强参加开放日活动,并主持座谈交流会。据介绍,近

挽回损失307亿、行政检查下降34%!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交出硬核“成绩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2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共同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披露的一组核心数据格外亮眼——专项行动自去年3月启动以来,截至今年3月,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四乱两执”集中

“长出牙齿”的法治靠山:民营经济促进法一周年考

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招投标机会均等,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司法执法协同撑腰,这部我国首部专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正以“看得见”的制度性红利重塑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与市场预期。

最高法发布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解密“开盒”产业链 - 非法获取9亿余条公民信息,主犯获刑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涵盖行业“内鬼”窃取医疗数据、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倒卖公民出行信息、官方学籍学历平台遭入侵倒卖数据、利用数亿条公民信息搭建“社工库”实施“开盒”网暴,以及利用HPV疫苗预约信息实施精准电信诈骗等多种违法犯罪类型,释放出重拳斩断个人信息

7位“老将”领衔,中央环保督察再发“利剑”:第三轮第六批全面启动,三省区首次合围!

7个督察组进驻东北三省、粤桂、西藏、新疆,首次在一个批次中同时覆盖三省区,督察利剑再次出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本次督察共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这是2026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行动,也是《生态环境保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