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欠公正!立足国际法审视南海仲裁案

南海仲裁庭

南海仲裁庭

南海仲裁案的来龙去脉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发出提交仲裁的书面通知并表明权利主张,启动了涉及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临时仲裁庭在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进行了成立登记(以下简称“仲裁庭”)。

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向菲律宾提交照会,拒绝接受书面通知并将其退还,采取了“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的基本立场。

2014年3月30日,菲律宾提交诉状,提出了15项诉求,阐述了其有关仲裁庭管辖权和实体问题的主张。

2014年12月7日,中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以下简称“《立场文件》”),阐述了其在管辖权问题上的主张。仲裁庭随后决定将该《立场文件》视为中国对仲裁庭管辖权问题的有效答辩。

2015年7月7、8和13日,仲裁庭在中国没有参与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10月29日,仲裁庭绕开中国立场,依据菲律宾所提思路作出裁决,确认其对菲律宾提出的7项主张有管辖权,确认其对另7项涉及实体问题的主张保留管辖权,留待案件实体阶段进一步审查,并要求菲律宾对1项主张“明确内容、缩小范围”并保留管辖权的审议。

2015年11月24至30日,仲裁庭审理了实体问题和剩余的管辖权以及可受理性问题。这次开庭之后,仲裁庭决定给予中国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对庭审中以及菲律宾之后提交的书面文件中的任何事项进行评论的机会。目前仲裁庭正在进行合议,并计划于2016年5月末或者6月初做出实体裁决。

菲律宾想要什么?

菲律宾对中国提出仲裁的实体内容涉及: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性权益,“断续线”南海海洋水域内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南海众岛屿、岛礁、岩石的性质和相应法律权利,中国在南海建岛和航行活动的合法性等。

菲律宾要求仲裁庭:

1、确认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性权益不能超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划定的范围。

2、确认中国在“断续线”南海海洋水域内主张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违背《公约》。

3、判断南海众岛屿、岛礁、岩石的性质和相应法律权利。

4、宣布中国在南海建岛和航行等活动违法。

中国否认仲裁庭具有管辖权,理由是:

1、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公约》的调整范围。

2、以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端是中菲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将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国际法。

3、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这些事项是中菲海域划界问题的一部分,不可分割,而中国已经依照《公约》作出声明,明确排除对涉及海域划界的争端适用仲裁。

这是一场公正、合理的仲裁吗?

首先,一个国际仲裁庭裁决的效力首先取决于这个仲裁庭整体和仲裁员的公正性、独立性完整无瑕疵。 然而经我们的研究发现,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日本籍前主席柳井法官具有《公约》附件七所规定的回避事由,应该回避并将指派、组建仲裁庭的主席职责转交他人履行,而他在指派组建仲裁庭过程之中和之后的有争议行为显示,柳井法官相对于本案的公正性具有明显瑕疵。

此外,菲方指派的仲裁员Wolfrum法官可能具有预设立场或先入为主的判断,其公正性存疑。

其次,仲裁庭对于争端性质的论证存在缺陷。 菲律宾将本案争议定性为海洋权利争端属于混淆视听,本案争议的实质仍然是领土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

而领土主权争端不在《公约》的解释或适用范围内,不受仲裁庭管辖。海域划界争端已在中国2006年的声明中被明确排除在仲裁庭管辖范围之外。

第三,进入实体问题仲裁阶段,仲裁庭面临着只有菲方证据而无中方证据的局面,而菲方的证据是存在瑕疵的。 由于本案所涉及实质性问题中存在法律与科学事实高度混合的现象,仲裁庭将在审查专家意见和科学证据以认定相关事实的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

第四,本次仲裁庭确认南海争议的管辖权,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国际海洋争端领域日益明显的管辖权扩张主义。 中菲南海仲裁案属于“混合争端”,即在海洋争端中同时出现必须要解决的领土主权争端的情况。然而,包括本案仲裁员Wolfrum法官在内的一些人却认为,在“混合争端”情形下,《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对领土争端可以进行变相地、间接地管辖。

第五,中方的缺席不应是仲裁庭产生偏见、放松审查尺度的理由。 相反,应促使其更认真地审查管辖权、实体诉求是否成立,严格适用国际法,并注重说理程度。

就本次仲裁而言,中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策略是基于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的综合考量,贯彻了以谈判协商友好解决领土争端的国家政策。

展望:中国崛起与国际法

随着中国的崛起,涉及类似领土、领海争端的国际诉讼或仲裁的风险可能增大。面对今后类似的主权仲裁争议,无论最终选择参与程序与否,本研究组提供了几种备选的关键程序性策略以供探讨和参考,如主张保密仲裁的权利、行使选任仲裁员的权利、提交“法庭之友”法律意见书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把握关键程序性事项,尽量减少可能遭受的损失,以“低成本”方式微妙地引导和影响仲裁流程和结果,间接促使仲裁庭作出更全面、客观的决断并争取其理解,并争取国际舆论的支持。

首先,我们希望中国能够在国际社会中继续积极运用和倡导国际法,加大国内外社会各界对于中国国际法立场的尊重理解和理性探讨,并重视中国国际法的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就中国新一代而言,将拳拳爱国心与国际视野相结合,用国际的语言讲中国的故事,优雅实现国家利益和世界和平,正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南海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和“断续线”是中华民族共同祖产和共同利益。为了坚决捍卫民族利益,智慧解决南海问题,需要两岸同胞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奔走、发声。

最后,无论是本次南海仲裁还是未来其他国际诉讼或者仲裁,相信中国都能在秉承国际法基本精神、原则和规则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好国际争端,促进国际关系的法治化进程。

没有中国参与的国际法进程不会是真正的全球性努力和进步,没有国际法支持的中国发展也不会是真正可持续的、负责任大国的发展。为此,我们真诚希望中国和国际法能够共同繁荣,并愿意参与到这一历史进程中,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张慈】

铲除基层腐败土壤 “两高”发布“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2026年“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这是司法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依法从严惩处“蝇贪蚁腐”、护航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五件,分别是杨某受贿案、褚某受贿案、丁某职务侵占、贪污案、董某

黑龙江出台生态环保执法“14条”:正面清单免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从强化助企帮扶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四方面入手,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下新规矩。正面清单企业享“免检”待遇。14条措施明确,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

鞍山发布2025年消费维权“成绩单”:挽回损失273万元,ODR和解率超72%

3月12日,辽宁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言人进基层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就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提升消费品质、维护群众消费权益等具体工作展开介绍,消保分局及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从“破局”到“立标”:辽宁营商环境改革闯“关”升级

推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施“扫码入企”全覆盖、政务服务“立等可取”成标配——辽宁以“硬举措”提升“软实力”,全力打造“最佳口碑省”2026年首个工作日,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两个多月过去,这场被视为“十五五”开局关键落子的改革,正在从顶层设计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及的变化。从省领导主动添加

锚定全周期全链条 大连自贸片区发布30条“升级版”营商环境举措

聚焦五大领域精准施策,政务服务“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将超95%,以“硬举措”提升发展“软实力”,大连自贸片区正式发布《2026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举措》。这是继连续多年迭代升级后,片区再次推出的30条精准务实改革措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全链条,从政务、投资、产业、要素、监管五大领域

山河为卷 法治为轴 绘就美丽河北新画卷

河北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巡礼。如果说一周年是“破冰之旅”,用一次次摸索积攒下深耕的底气;两周年是“织网成势”,让受损山河重现苍翠生机;那么,当专项监督已经开展三年,这场千日奔赴,又在燕赵山海间留下了怎样的回响?

破壁清障进行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勾勒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路线图”

“纸上权利”加速变现、“隐形门槛”无处遁形 - 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密集落地,地方主官直面“投资不过山海关”之痛。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生根,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的呼之欲出;从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建设,到清理歧视性政策的“清零行动”——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释放出以法治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强烈信号。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中国正从

弹窗热搜划定红线、外卖平台担首责:三月新规密集落地守护民生

从网络空间净化到外卖食品安全,从空气质量提标到殡葬公益惠民,多项法规以问题为导向,织密制度防护网,回应社会关切。网络空间:首页首屏不得呈现影响未成年人内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划出“硬杠杠”。办法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

跨境全链条监管,八部门“攥指成拳”封堵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迎来监管风暴,这次是史上最严的跨境全链条管控。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实施全面禁止和严厉管控。此次《通知》首次明确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