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河北一合作社卷走800余户村民2600万存款

7月26日,徐书生“跑”了、存在他那里的钱取不出来了,这个消息在沧州多个村间迅速传开。

徐书生是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营业点就在寨子镇上离镇政府500余米远的地方。他通过镇上各村的信贷员,已吸收800余户村民至少2600万元存款,包括村民娶儿媳、看病、养老的钱,有的是村民攒了几十年的全部家产,少则数千元,最多达75万余元,但徐书生却在7月25日前后突然消失。

石庄村村民李孝中及其家人的存款凭证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侦查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名涉案人员已归案,涉案资金去向等问题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镇里合作社,存钱利息高

基于同村人之间的信任,村民们认为这是公家的单位,可以放心存钱。

寨子镇位于南皮县东南方30多公里外。近日,该镇大庄子村、石庄村等10多个村的村民谈论最多的就是他们存在专业合作社的钱没了。

连日来,京华时报记者在寨子镇多个村庄采访了解到,在该合作社出现之前,大部分村民通过村里的信贷员,把自家积蓄的存款存在镇上的农村信用社或银行。

南皮县寨子镇石庄村在在涉事合作社存款的部分村民

“我们离镇上太远,存取钱都不方便,当时农村信用社就在各村找了信贷员,帮助村民处理存取款业务”。大庄子村多名村民介绍,该村最早的信贷员是张立生,“很多老人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别说记密码、签字了,村民在信贷员这里存取钱很方便,要存钱了他们到家里取,要取钱了就把钱送到家里,服务态度很好”。

几年前,村里突然多了个合作社。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徐书生任法人代表的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4月,业务范围一栏注明,该社以成员为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谷物种植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仅供成员内部使用,不得外销);组织收购、销售成品涉及同类种植农作物的产品等。

“这个合作社可以存钱,1万元1年能比存在银行多拿五六十元的利息”,2010年前后,寨子镇的村民被信贷员告知,可以将钱存在该合作社。大庄子村村民张立浩就是在该合作社成立后不久成为一名信贷员。张立浩曾不断向村民介绍,如果把钱存在合作社,利息会比存在农村信用社高一点。

大庄子村村民张仲明今年60岁。2011年4月,他来到张立浩家,让其帮忙把16000元钱存在信用社。

和其他来存钱的村民一样,张仲明事先对该合作社有些怀疑,“他说没事,这不是糊弄人的,合作社有牌子,也有营业执照”,张仲明称,基于同村人之间的信任,张仲明等村民据此认为这是公家的单位,可以放心存钱,“我们想的是只要能随时存钱、随时取钱就行了,也图个方便”。

双方约定,存期为一年,定期,利息960元。一年后,张仲明又添了1040元,将本息共计18000元继续又存了进去。到了今年,张仲明在合作社共存了58000元。

该村61岁的村民狄国胜也于3年前开始在张立浩处存钱,到今年陆续存了85000元。他称,自己患有偏瘫,63岁的妻子李国瑞也有心脏病,为了取钱时方便,就把钱存在了张立浩处。3个月前,李国瑞突然犯病,医生说需要安装支架,狄国胜就找到张立浩,希望在需要的时候能取钱,“他说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给,我们都很信任他”。

大庄子村村支书介绍,该村70%以上的农户都把钱存在了信贷员处,共有160多户,共计600余万元。

有人急用钱,负责人失联

有村民要娶儿媳用钱,信贷员取钱时发现合作社负责人徐书生“跑”了,这才发现出大事了。

村民李孝中,今年58岁。他告诉京华时报记者,自己22岁的儿子原定于今年10月份娶媳妇,眼下正需用钱,彩礼钱、酒席钱加一起要17万元左右。

涉事合作社大门紧闭

这些年,李孝中去过北京、天津做绿化工人,也在沧州本地做过建筑工,搬砖、砌墙、建房等力气活都干过。以前,李孝中把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存入位于邻乡街上的潞灌乡农村信用社,2012年,他听说很多村民把钱存在了村里信贷员处,自己就先取了2万元,交给本村信贷员陈国良,并于一年之后取到了1200元的利息现金。到2016年,李孝中家已在合作社存了21万元钱,“这一辈子就攒下这么多钱,主要是为了给儿子娶媳妇”。

7月26日,李孝中给村子里的信贷员陈国良打电话,“我说我们家现在用钱,27日或28日能拿到钱就行,他说可以”。但当晚7点多,李孝中就听邻居说合作社的负责人徐书生“跑”了,他赶紧继续给陈国良打电话,但提示对方无法接通,“找不到人,只能等着”。

记者从石庄村的村民代表、73岁的村民石景友了解到,据村民粗略统计,该村80%农户都在信贷员处存钱了,共计700余万元,“多的20多万,少的1万多,很多村民直接把钱从其他银行取出来放在这里”。

信贷员拉活儿,万元赚50元

徐书生下面有15个信贷员,涉及10多个村庄,这些人是徐的同学或亲戚,他们都是村里信用度很高的人。

徐书生家的大门紧闭

寨子镇庞建庄村的村民韩广利就是其中一位信贷员。8月11日晚,记者见到了取保候审的韩广利。

韩广利介绍,他原本在当地做泥瓦工,和徐书生是表亲关系。2014年11月,他到徐书生家走亲戚时,徐书生劝他跟着自己干信贷,让他们村谁要存钱可以存在徐书生这里,1万元1年能比存在银行多拿五六十元的利息,同时,韩广利每拉来1万元,徐书生就给他50元钱的分成,“活期的存款不给”。

韩广利称,徐书生告诉他,让村民在他那里存款的行为是合法的,“他说是国家允许的,正常营业好几年了,基于亲戚关系,加上社会上他的口碑也很好,以前是老师,后来当过校长,把钱存在这里和存在银行性质是一样的,利息还高一些”。

村民把钱交给他后,他再把钱交给徐书生,从徐书生处拿到存钱凭证,再交给存款村民。庞建庄村村民一共在徐书生处存了55万元,包括韩广利自己存的33万,以及其他15户村民的共计22万元。

韩广利还证实,在信贷员这里存的基本上都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年轻人自己都有银行卡”。他称,徐书生下面有15个信贷员,涉及10多个村庄,“这些信贷员有的和徐书生是同学,有的是亲戚,他给好几个信贷员发了聘书,因为我们是亲戚,所以没给我发。信贷员都是在村里信用度很高的人,我们只是帮村民跑腿”。

但7月26日早上,韩广利接到了石庄村的信贷员陈国良的电话,“他说徐书生跑了,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他听说了”。韩广利说,头一天就有信贷员听说了此事,他和其他多名信贷员去了合作社在寨子镇上的营业点,发现大门紧闭,徐书生的电话也关机,家里也没人。

“这个营业点以前从来没关过门,即使过年关门也会通知信贷员什么时候开门,徐书生的手机从来没关过机,一直都通,我们就认为他可能真的跑了”,韩广利称,7月26日上午,包括他在内的9名信贷员来到南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7月27日,200多名寨子镇村民来到县政府,要求政府妥善处理此事。次日,在政府的要求下,各村信贷员带着村民到寨子镇政府核实票据。

7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韩广利又接到镇政府的电话,让信贷员们统一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核实账目。他于当天下午3点赶到经侦大队时,其他信贷员都到了,“一人一屋,分开问话”。

民警给韩广利做了询问笔录,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做的,村民通过他在徐书生处存钱数目、给村民的利息及给他的提成,以及和徐书生的关系等问题。约两个小时后,询问结束,他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送到南皮县看守所。其他信贷员也均被刑事拘留。

韩广利称,被关期间他被提审两次,问的问题与第一次的笔录内容相同。8月5日,韩广利向村民做出3年还清借款的承诺,村民们出具书面材料表示谅解,由村委会和镇政府做担保后,韩广利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刚出事时我就告诉村民,请放心,即使徐书生不还,我也会还,不还清我的良心也过不去”。

韩广利称,他在7月26日和10多个信贷员碰头时了解到,此事涉及10多个村子,包括数百户村民总共2600余万元,“我们信贷员只知道往里面存钱,不知道钱去哪儿了”。

多种凭证收据,含“入股”字样

有的收据写着合作社入股凭条,我们当时只是要存钱,并非入股,而且存钱时也没人告诉这是入股。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信贷员在合作社存款,还有人直接将钱存在该合作社。

8月12日中午,在寨子镇街上,孙书义坐在自家开的超市内,摊开双手,无奈地对记者说,“跑了30年的客运攒的75万元钱,全泡汤了”。孙书义先后分3次在徐书生处存了共计75万元,徐书生都写了借条,并盖有“南皮县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专用章”。

除了前述“借条”,其他受访者还给记者提供了另外4类交款凭据。第一类是《沧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一页显示,该合作社名为“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在南皮县寨子西街,法定代表人为徐书生。第二类是《河北农合社寨子农合社入股凭条》,写有社员姓名、股期、金额及利息,经办人是各村信贷员签名。第三类与第二类相同,但“入股”二字被手写改成“存款”。第四类是《沧州农合社定期股金凭证》,写有社员姓名、入股金额、股期、利息等信息,盖有“南皮县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专用章”,经办人是各村信贷员,复核人处盖有徐书生私章。

前述4类凭据并非存款凭证,受访村民均表示,他们对此并不了解,称自己只是要存钱,并非入股,且存钱时也没人告诉他们这是入股。

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凤林认为,信贷员原来都是为信用社工作,在村民中信任度很高,此案以合作社出头、让原信贷员出面招揽存款,不管村民拿到的是何种凭证,这些案例均以村民存款拿利息为特征,且已超越正常的民间借贷,相关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性质并未改变。

8月11日,记者来到该合作社位于寨子镇上的营业点,该营业点距离寨子镇政府500余米,门头上挂的牌子是“寨子种植专业合作社”,但门边却又挂着“河北宝旺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皮办事处”。记者通过公开渠道未能查询到该公司联系方式。

记者拨打门头招牌上留的座机,提示号码有误,手机号码接听者自称曾于去年在该合作社卖过化肥,并非合作社工作人员,对徐书生收村民存款一事不知情。记者又找到徐书生位于寨子镇上的家,但大门紧锁。

县政府曾整顿,但该社做假账

几年来县政府对全县农民合作社进行了统一整顿治理,但由于涉案合作社以虚假账目逃避检查,因此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毫无知晓。

有要求匿名的村民质疑称,该合作社已营业7年,一直在吸收村民存款,且徐书生的女婿孙某斌曾给寨子镇党委书记做了多年司机,“难道政府一直不知道徐书生吸收村民存款吗?”寨子镇党委书记未回复记者对该问题的采访。

南皮县政府8月14日回复记者采访时,证实徐书生的女婿确在寨子镇政府工作,但政府部门对该合作社吸收公众存款一事并不知晓。该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目前,有关部门已将此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查明存款的群众800余户,金额2600万元,现已将包括该合作社法人代表徐书生在内的涉案11名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涉案资金去向等问题正在依法办理中。

该回复称,南皮县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按照合法手续批准成立的,税务、质监等部门也办理了相关合法证件。

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了解到,2015年7月9日、2016年7月11日,该合作社因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公示,而被南皮县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6年4月22日,工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再次将其列入异常名录。

南皮县政府回应称,他们几年来对全县农民合作社进行了统一整顿治理,其中包括南皮县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但由于涉案合作社以虚假账目逃避检查,因此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毫无知晓。


【责任编辑:张慈】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