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3月15日黑龙江牡丹江电(记者聂盛良 通讯员于海汶)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该市出台了《关于牡丹江市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各地不同类型的商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业进行指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涉及,有序恢复社会生活秩序,严格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实行复工复业负面清单制度和服务行业可复工复业清单目录;几类复工复业行业限制条件和复工程序;严格落实复工复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措施等。

针对餐饮行业,该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餐饮业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期间餐饮商户食安防护行动指南》的要求,简化复工流程,采取“承诺即复工”的方式,通过“网上办”、“不见面”形式实现复工复业。餐饮企业营业后,企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到“三保证”,严抓消杀环节,严管食材质量,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

下一步,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将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强对复工复业企业的检查指导、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我市服务业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责任编辑:王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