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黑龙江佳木斯3月31日电(记者陆铁男)为有效预防和降低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群众的伤害,强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不断提升驾驶人和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即日起,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开展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鹤大高速管理大队和同三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将依托执法服务站,布置警力开展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前、后排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行为进行处罚。一旦发现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带,无论乘车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均罚款20元;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200元,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以罚款人民币20元。

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提醒: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者侧翻,由于未系安全带,导致受重伤甚至发生惨剧。研究表明,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挽救40%以上的生命。可以说安全带是最廉价最有效的保命工具,行车出行,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是乘客,请将系安全带当成一种习惯,为您自身交通安全负责。
【责任编辑:王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