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4月1日黑龙江大庆电(记者高晶 通讯员沙宇飞)按照大庆市公安局肇州县局部署安排,该县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社区、乡镇进行巡逻检查工作。

3月31日,该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在永乐镇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捷达轿车形迹可疑,驾驶员曲某某神情慌张,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疑似饮酒,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9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在检查其驾驶证时发现所使用证件与本人信息不符,经核查曲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目前,曲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男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惹车祸
3月31日下午,大庆市公安局肇州县局丰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辆私家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事故一方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牌照,驾驶员刘某某不能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并且身上带有酒气,随后民警将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某传唤至丰乐派出所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5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扣留刘某某驾驶的嫌疑车辆,同时对刘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两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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