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4月6日黑龙江牡丹江电(记者聂盛良 通讯员程广涛)4月4日20时50分许,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温春老道海浪村夜查执勤点民警发现一台白色SUV小型汽车在检查点前突然靠边停车,民警随即上前检查,SUV驾驶员(身着红色外套非常醒目)下车后与同车一名女子向附近山坡奔跑,因夜色较黑、地面情况复杂,考虑到继续追赶,怕驾驶员失足发生危险,民警将其同车一名女子带回。

带班领导白伟决定分成两组,一组将女子带回大队做询问笔录并调取附近卡口视频进行取证,一组继续在周边开展搜捕,在搜捕期间执勤民警发现一台“霸道”吉普车在温春老道来回行驶2次,对这种违反常态的行为提高了注意,在该车第3次途径执勤地点时将该车拦截,检查发现其车后座有一名男子,身着红色上衣与之前白色SUV驾驶员高度相似,再与白色SUV车辆途径海浪村卡口照片比对后确认为该车驾驶员,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询问和酒精含量检测,该男子在完整的证据面前无言以对,承认了酒后驾车发现检查卡点弃车逃跑的经过。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行驾驶证信息查询时发现该驾驶员于2019年12月1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安大队处罚过,属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20天的合并处罚。
【责任编辑:王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