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黑龙江鹤岗5月26日电(记者陆铁男)据《人民日报》报道: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及了来自黑龙江的法官“最美奋斗者”孙波。
他是谁?何以能被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及?
孙波,男,1973年11月18日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1994年7月孙波大学毕业以后,参加了全国法检两院的招干考试,考入法院,分配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孙波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兼职)、立案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务

孙波与人民教育家、最美奋斗者高铭暄合影。
至今孙波已经扎根基层25年,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先后参与审理各类3000余件案件,主审1500余起案件,其中大案、要案200余件。孙波处理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98%,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95.38%,审理了高山峰徇私舞弊假释案、李庆波非法集资诈骗案、白玉库雇凶杀人案等一大批本地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特殊、重大案件,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孙波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最美奋斗者黄志丽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最美奋斗者宋鱼水合影。
孙波现身患肾衰竭,仍然每天坚持主管部门的行政工作和审判工作,从未因自己病情耽误工作,在繁忙的行政工作之外,年均结案超百件。仅2018年实际受案刑事、民事案件203件,结案203件,结案率100%,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率95.38%。全年没有信访申诉案件,高质高量地完成审判工作,而根据工农法院确定的法官绩效标准,孙波的办案指标是年44件,其全年结案达到办案指标461%。
2017年孙波被组织任命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主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上任伊始,面临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度全面推进,孙波紧密配合院长和院党组,组织人员对全院的审判人员、案件的质效进行反复测评,掌握了历年来的大量数据,并根据上级的规定,和本院审判的具体情况,制作了一系列司法改革的相关细则,有些制度是走在全市、全省的前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孙波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被省法院记一等功,同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5年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年4月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17年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的决定;2019年被中宣部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