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6月3日哈尔滨电(记者朱淑英)6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此举旨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指导意见》(黑政办明传〔2020〕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实施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工作,特制定“十条措施”。其中,许多措施突破以往规定,力度空前。比如,允许商家店外经营,开办小区临时市场,对符合条件的早市、夜市,可延长经营时间;对在早市、夜市及临时设置的摊点摊区、小区市场和店外经营的,免除相关费用,允许快递人员临时占道派送等等,这些突破性的措施对处于自谋出路中的市民来说无疑是颇有含金量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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