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湖南7000万工程招投标迷局:公示期候选人相互举报


公开招标过程中候选人互相举报,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方未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单方废标,并与非中标公司闪电签订高出原中标价120多万元的新合同,湖南嘉禾县一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扑朔迷离。

 

公示期候选人相互举报

 

三百磴水库地处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南岭村境内,其水系属湘江一级支流春陵水的支流。现任县烟草办主任兼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袁杰文表示,该工程是县里从国家烟草局获得的一个重要工程,其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烟草局的相关基金。全国招标信息网资料显示,三百磴水库正常库容为360万立方米,属小I型水库,工程静态总投资12830.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1亿元。工程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发文批准建设。

 

袁杰文说,2015年5月,嘉禾县专门为该项目成立了三百磴水库管理所,隶属县水务局。所里人员是县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

 

概算近亿元的建安工程成为各方追逐的目标。2015年9月,经湖南省水利厅批准,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在长沙举行了公开招投标。

 

湖南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罗万里介绍,按规定,该工程招投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照设立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文书中的资质技术条件是否符合进行审查,对价格等方面作出判断,打分、确定名单。中标的结果系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标人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此事中为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联合下发中标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三百磴水库的招标项目经过评标委员会评选,从众多参与投标的公司中评出了前三名:第一名是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源天”);第二名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水总”);第三名为益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水电”)。

 

2015年9月16日,湖南省水利厅对3个候选公司进行了公示。

 

该工程的招投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4]54号文件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袁杰文称,公示两天后,湖南省水利厅接到了举报:湖南水总举报广东源天参与此次招投标工程的拟任项目经理已经有工程在建;同时水利厅也接到广东源天的举报,称湖南水总参与此次招投标工程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随后的调查显示,广东源天拟任项目经理确实已经有工程在建。2015年12月3日,湖南省水利厅取消了广东源天中标人资格。

 

2016年3月,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处长王平告诉记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在两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这是禁止性规定,因此广东源天不符合要求。

 

那么湖南水总被举报的问题该如何处理?袁杰文透露,其间他们也向湖南省水利厅汇报,湖南省水利厅答复: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建不是影响中标的必备条件,那是在签订合同的范畴。

 

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处长王平表示,技术负责人,是中标单位在中标工程以后自己安排的;如果法律没有约定的话,双方在合同可以约定。“我们给了很明确的回复,我们查询了法律,你的合同里面约定是,中标、合同签订后,技术负责人必须要到这里来履职履约,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履约的问题,而不是签订合同的否决的一个先决性条件。”

 

行业主管部门权威定性后,2015年12月4日,三百磴水库管理所下达了中标通知书给湖南水总,中标价为76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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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非中标人签订高出原中标价合同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但中标的湖南水总却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16年3月下旬,湖南水总的副总经理孙永祥向记者反映,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15年12月7日,他们应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前往招标人处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然而,对方又拿出了一份新的举报材料让他们说明。

 

原来,在招标人、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广东源天再次举报湖南水总曾经在福建某地招投标中有不良行为,要求取消湖南水总的中标资格。

 

孙永祥认为,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不良行为查询表,是通过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当日的查询打印件,所体现的不良行为查询信息与当日信用信息平台显示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再者,中标书发出之后举报是无效的。据此,他们向三百磴水库管理所作出了回复。

 

袁杰文说,接到广东源天的二次举报后,他们再次请示了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31日,湖南省水利厅作出回复:中标通知发出后,如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的违法违规情形出现,应该签订合同。如果对此有疑问,可以向湖南省发改委申请解释。

 

孙永祥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元月22日,该公司与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多次联系,并再次委派相关人员前往招标人处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但对方不就实质问题作沟通。2016年2月17日,该公司收到三百磴水库管理所2月3日发出的《关于湖南水总要求尽快签订嘉禾县三百磴水库水库工程施工合同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废除对湖南水总的授标。

 

《复函》指出,湖南水总在投标本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都在新疆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且湖南水总在2015年3月被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记投标不良行为一次,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未提供信用信息资料。因此,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故决定废除对你公司的授标,没收保证金,并建议湖南省水利厅通报这一不良行为。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这份官方回复与三百磴水库管理所负责人的说法有出入。

 

2016年3月17日上午,袁杰文解释说,该所没有放弃与湖南水总签订合同的想法,而是中标人不愿意配合。他指出,湖南水总“没有给我们任何签订合同的手续,下了中标通知书这么久了,也没有提供履约保函、保证金这些东西。湖南水总说我们拒收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接到他们的保函。最终我们认定是一个自动放弃。”

 

对此孙永祥表示,放在任何情况下,中标公司都会急不可待地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他们公司也同样如此,接到中标通知后,2015年12月28日就开具了履约保函,并立刻准备了相关文书等去衔接签订合同的事情。但对方一直不置可否。他说,该公司已向湖南省纪委等部门投书反映。

 

由于无法从双方获得广东源天的联系电话,记者从网上搜索到了该公司的办公电话。3月31日下午,一位女员工听到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称应该与经营部门联系,但该经营部门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更让湖南水总出乎意料的是,在他们收到《复函》的12天前,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已经与非中标人、益阳水电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7753万元,高出湖南水总中标价120多万元。

 

废标过程未走正常程序

 

湖南省发改委法制处的一位负责人指出,业主单位(招标人)如果遇到举报疑似有不良行为,这个程序怎么走?应该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此进行评审,确实漏评的事项,得重新打分,不能直接废标。不论是扣分还是废标的情况,都要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这个结果进行认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业主不能直接废标,也没有权利废标。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评审后,认定的结果须报给监管部门批准。如果是公开招标的话,还必须公示。“招标过程是在监督下进行的,不能说,监管完了,结果已经出来了,你自己把它给改了,那肯定是不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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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嘉禾县三百磴水库管理所所长、法定代表人卢坤(副县级干部)已经离开,与益阳水电签订合同的是现任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欧旭兵。欧旭兵称,卢坤走后,组织委托他代管该所工作。至于废标之事,是县长委托他组织会议,县里相关部门开会决定的。

 

孙永祥称,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单方面废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明显违法违规。其“闪电般”与非中标人签订超出中标价的高价合同隐藏着猫儿腻。据悉,湖南省纪委接到举报后,已交由湖南省水利厅纪委对此进行调查。

 

湖南省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罗万里指出,依规定,评标委员会是唯一有权力作出判断的机构。作为招标人的业主单位只能在招投标前期设定门槛,而不能在事后对招投标行为进行筛选。因此,嘉禾县三百磴水库管理所的废标行为,直接剥夺了法律赋予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属于违法。“作为一个县里的水库管理所,敢于违法直接推翻省水利厅的定性和判断,有些匪夷所思。”

 

罗万里说,业主单位单方违法废标,原中标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如果法院确定业主方面违法,则应赔偿损失。三百磴水库管理所是政府部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司法机关应当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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