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5日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巧家法院立案窗口来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要求起诉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见其是一名盲人,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他办理立案。
经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询问得知,该当事人是巧家县药山镇大园村人,2016年初和同镇一名工人达成装修协议,并预交了装修款,但是对方未履行完装修就不见了踪影,打电话也不接,因行动不便,也没办法去找对方理论,只有到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可以帮他追回装修款4000余元。听了当事人的请求和查看了起诉书后,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决定受理并优先立案。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预交了诉讼费,并帮忙到法院财务室开具了预交诉讼费发票,引导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按手印。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从受理、预交诉讼费、送达等程序,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十分满意。
诉讼服务,在窗口,在群众身边,在每个需要帮助的人,巧家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优质的服务温暖着每一位来办事群众的心。
【责任编辑:张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