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出借身份证“做人情” 小心借出“大麻烦”

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林建辉 通讯员 林冰萍、黄莹莹)日前,福建漳州漳浦法院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出借身份证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法官,你可要帮我做主啊!我只是出借了一下自己的身份证而已,怎么就摊上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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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原告某私人有限公司系生产某知名时尚配饰企业,其注册的系列商标经原告经营和推广,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知名度。2023年8月,原告发现拼多多一家店铺未经其许可,在平台上销售含有其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且成交数量较大。经网购平台披露,该店铺的经营者为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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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法院多元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调解平台联系到陈某,并告知其相关情况、征求其调解意见。

“我50多岁的人了,家里没有电脑,也不会上网,更不可能在网上开店,怎么会说我在网上卖假货?”接到法院的通知后,陈某一头雾水,对于侵害他人商标权的事实,他表示毫不知情。

在法官耐心解释和追问下,陈某这才回忆起有这么一件事儿:2023年6月,亲戚来到陈某家里,请求借用他的身份证注册网店。陈某碍于情面,当场就将身份证借给了亲戚,但并未实际参与经营。

“网店是别人开的,我只是帮亲戚的忙,借给她身份证用一下,又没得到一分钱,谁开店你们找谁赔偿去!”陈某在电话那头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因为网店的经营者是您的名字,对方只好按规定起诉您,出借身份证的行为涉嫌违法,希望您配合我们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法官对陈某晓以利害。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后,陈某表示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我知道错了,愿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随后,陈某联系亲戚让其删除平台上店铺中全部侵权产品,并撤销所有侵权产品商铺链接。最终,陈某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法官说法:居民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个人应当妥善保管。案中陈某因碍于亲戚情面,将身份证出借给亲戚用于开设网店,就是这一“借”,给自己惹来了官司。为此,法院根据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高发违法现象,整理出一份注意事项,提醒广大群众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妥善保管身份证件、谨防不当使用。首先,出借身份证的行为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出借身份证或将面临多重风险:信息泄露风险。借用人未妥善保存相关证件的,出借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增加。资金损失。身份证被用于借款,出借人可能需承担还款义务,相应的失信记录归于出借人。法律风险。身份证被他人利用于洗钱、诈骗、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出借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明知他人用于犯罪仍然出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意签注用途和期限。日常生活中,基于求职、办理业务等需求,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注明复印件的用途和有效期,例如:签注该复印件仅用于办理XX业务,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防止被人冒用。高度警惕他人借用身份证的行为,问清用途,并要求及时归还。

发现身份被冒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发现身份证被冒用,可以通过以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身份证被冒用的事项进行处理。如身份证丢失,及时申请挂失并补办。申请行政机关撤销登记。尽可能取得相关证据,证明身份证遗失或者被非法使用,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撤销登记。提起行政诉讼。若相关行政部门不予主动撤销登记,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登记行为违法,请求撤销错误登记。

提起民事诉讼。确认不具备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身份,并请求办理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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