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申从亮)近期,广西防城港“亮证姐”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一事件看似源于一场普通的会车纠纷,却因女司机侯某某一句“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而迅速发酵,成为舆论焦点,其背后所反映出的特权思维与公权力滥用问题,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事件回顾,7月22日,网友李某某与侯某某在村道上会车,李某某已靠边避让,侯某某却执意要求其倒车让路。遭到拒绝后,侯某某竟拿出一本封面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进行威胁,同行男子还准确报出李某某的家庭住址和姓氏。这一系列举动让李某某深感不安,怀疑对方利用职权侵犯其个人信息,遂向当地警方及12345热线投诉。然而,后续派出所民警要求李某某删除视频并向侯某某道歉的行为,更是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使得事件进一步升级。
8 月3日上午,由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成立的调查组发布通报,揭开了事件的真相:侯某某并非公职人员,而是当地一家民营汽配公司的职工,其丈夫黎某为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行政执法证。此外,侯某某和李某某两家属于“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的父亲知晓李某某的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尽管如此,这起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侯某某在普通会车纠纷中,第一时间想到用“亮证”来施压,试图以公权力的威慑力迫使对方屈服,这无疑是特权思维作祟的典型表现。在她眼中,执法证成为了可以随意驱使他人、满足自身不合理诉求的“特权证”,这种将公权力私有化、工具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也刺痛了公众对于特权行为零容忍的敏感神经。即便她并非公职人员,但其能够轻易获取并滥用执法证,这一事实本身就反映出部分公职人员在证件管理上的严重疏漏,以及对身边人缺乏有效约束和教育的问题。执法证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象征,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绝非私人的炫耀资本或解决纠纷的“利器”。任何企图借公权力谋私、仗势欺人的行为,都与法治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应受到严厉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此事件中,公众对“亮证姐”行为的强烈反应,不仅仅是对个别事件的关注,更是对特权现象和公权力滥用的集体担忧。在法治社会中,人们期望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公权力能够公正、公平地行使,为社会提供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然而,“亮证姐”事件的发生,让人们看到特权思维仍然在某些角落顽固存在,公权力被滥用的风险并未完全消除。这种现象一旦得不到及时纠正,将逐渐侵蚀公众对法律和政府的信任,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起事件也为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敲响了警钟。公职人员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其言行举止不仅代表个人,更关乎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公职人员不仅要严格自律,确保自身正确行使权力,还要加强对家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身边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谋取私利、狐假虎威。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杜绝执法证被滥用的现象发生。此外,在处理此类事件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公正、透明地回应公众关切,积极主动地调查真相,依法依规处理涉事人员,避免因处置不当而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
“亮证姐”事件不应仅仅被视为一起个别的闹剧,而应成为全社会深刻反思特权思维与公权力滥用问题的契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特权是法治社会的大敌,公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