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法明

近日,重庆泰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怀仁市有关部门强制接管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背后不仅反映出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普遍关切,更折射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此类事件并非孤例,在当下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市场信心亟需提振的关键时期,构建真正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关乎中国经济能否突破困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经济发展的活力,本质上源于民营经济的活力;市场信心的根基,根本上是民营企业的信心。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民营经济从“拾遗补缺”的有益补充,成长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根据2023年全国工商联统计报告,民营经济贡献了56%的税收、65%的GDP、72%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2%的城镇就业。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地位。
然而,泰克的困境并非个案。2023年,全国注销、吊销民营企业数量突破1320万户,较2022年增长18%,创历史峰值;同期,民营工业企业亏损面扩大至28.3%,较国有企业高出11.2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当一批深耕专业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陷入困境,当注销潮背后折射出无数创业者的无奈退场,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承诺在基层执行中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民营经济的重视,究竟是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还是真正转化为保护企业权益的实际行动?
泰克事件的争议焦点,直指接管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接管方既非《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司法接管主体,也非环保行业的法定监管部门。其以“防范风险”为由实施的接管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依据。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接管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或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权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逾越法律边界。然而在此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行政意志对法律程序的突破——没有听证程序、没有司法裁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行政力量就介入企业经营,甚至决定企业命运。
这类“违法行政”现象并非孤例。有的地方政府以“维护地方稳定”为由,强行干预企业债务重组,限制企业寻求司法救济;有的部门借“行业整顿”之名,实行“选择性执法”,对民营企业从严处罚,对国有企业网开一面;更有甚者,以“红头文件”替代法律法规,随意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干预企业投资决策。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市场基本原则,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当企业发现法律条文不敌行政命令,合同约定难抵权力干预时,市场信心将受到严重冲击。
法治不是装饰品,而是营商环境的生命线。只有将权力始终约束在法律轨道上运行,企业才能形成稳定预期,市场才能建立公平秩序。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靠口号,必须通过“刀刃向内”的改革和“说到做到”的行动来实现:
第一,强化依法行政的刚性约束。要彻底破除“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干预企业经营的行为,建立“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缺乏法律依据的“红头文件”一律无效,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一律叫停。对违法干预企业、损害企业权益的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杜绝“下不为例”的做法。
第二,切实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要摒弃对民营企业的偏见,真正将民营企业家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简化纾困资金申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畅通司法救济渠道;避免“雪上加霜”的行为——杜绝随意检查、过度处罚、乱收费乱摊派,让民营企业感受到“自己人”的待遇。
第三,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要破除“国企优先、民企靠边”的隐性壁垒,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要素配置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既要善待新引进企业,也要重视本土存量企业。存量企业是地方经济的基本盘,服务好存量企业就是稳住经济的压舱石。
第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要从“管理者”真正转变为“服务者”,将“减审批、降成本”落到实处。精简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企业诉求直通车”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跟踪问效,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中。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供应链重构加速,国内需求仍显不足,中国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然而,一些地方仍存在“重招商、轻服务”的倾向:耗费大量财政资金为新引进项目提供“超国民待遇”,却对本土民营企业的困境视而不见。这种“舍本逐末”的发展思路亟待扭转。一个成熟的本土企业不仅能提供稳定的就业和税收,更能带动产业链发展,形成本地化产业生态。相比之下,那些盲目引进的新项目可能面临落地难、投产难的问题,甚至成为“烂尾工程”。因此,将资源更多地用于服务现有企业,往往能取得更稳定、更可持续的发展成效。
泰克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与痛点。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必须清醒认识到:民营经济不是可有可无的配角,而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的主力军;依法行政不是束缚手脚的枷锁,而是规范权力、保障公平、稳定预期的护身符;营商环境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每一次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具体实践中。
唯有真正摒弃“权力傲慢”,尊重市场规律;严守“法律底线”,保护企业权益;拿出“务实行动”,解决企业难题,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敢发展”,才能推动中国经济突破困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王法明,知名媒体人,新闻时评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组委会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