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亭
2026年3月9日,有两会代表提出,若医疗保险未使用,其权益应滚动至下一年,而非清零。这一建议引发了我对家用小型客车交强险改革的深入思考,二者存在诸多可类比之处。

在我看来,七座以下家用小型客车交强险应推行“今年不出险,明年继续有效;常年不出险,长期有效”的模式。为便于理解,我先以“气囊原理”举例说明。
如今,许多小型客车都配备了气囊。购车费用中已包含气囊安装成本,只要系统自检合格,气囊便会持续为驾驶安全提供保障。若当年未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气囊弹出,次年气囊依然有效,车主无需额外付费。只有当气囊因事故弹出后,才需更换新气囊并承担相应费用。部分驾驶技术精湛、谨慎小心的车主,可能一生或直至车辆报废都未触发气囊弹出,也就无需再为气囊付费,但气囊却默默守护了他们一生。
简言之,车主只需为气囊支付一次成本,在气囊未弹出期间,每年都能持续享受其保障,无需新增支出。待气囊弹出后,才需投入新成本更换,随后开启新的保障周期。
将视角拉回交强险。我国家用小型客车自20世纪90年代末(暂定为1996年)起逐渐进入家庭,市场日益繁荣,如今存量规模庞大,与全民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然而,国家强制实施交强险始于2006年7月1日。这意味着在交强险强制推行前,至少有10年时间车主购买车险并非强制要求,2006年后才强制购买。起初,交强险基准价为每年750元,如今已涨至950元。
价格调整并非关键所在,我更关注的是,国家强制推行交强险后,车辆出险率与未强制推行时相比,究竟有无下降以及下降幅度如何。遗憾的是,国家交管部门或银保监会似乎从未公开过相关具体数据。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若交强险强制实施后,汽车事故出险率未明显改善或改善甚微,那么其强制推行的价值便值得商榷。
当前,国家的汽车交强险机制,本质上是国家以“大家长”的身份,强制全国海量私家车主相互救济。即每年强制要求一万名车主共同出资,用于救助少数发生事故的车主。而国家交管部门和保险机构自身却无需承担风险,甚至还能从中获利。
这种收费逻辑存在明显问题。常年未发生事故的车主,为何要每年为发生事故的车主买单?驾驶技术有差异,车况也不尽相同,爱惜车辆、珍视生命的车主可自愿购买更多商业保险来增强保障,这是自愿行为,无可厚非。但国家官方强制推行一项政策,就必须首先确保公平。作为一项涉及全民的公共政策,若连基本的公平都无法保障,其社会普惠价值便值得怀疑。
资料显示,现行交强险保费上下浮动费率不超过30%。以每年950元为基准价计算,连续三年以上不出险,保费最低可打七折,即665元;若出险,保费会上浮,通常不超过1.3倍(上浮三成);酒驾时,保费最多上浮至1.6倍。这一措施看似“奖优罚劣”,实则仍不公平。其最大问题在于,多年不出险的车主仍需以七折价承担无辜成本,为出险者买单,且这笔费用每年都要支付。
此时,“气囊原理”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不妨设想,车主购车时只需购买一次交强险,后续若未出险,则无需再次购买,交强险持续有效。这一方案是否可行呢?
我认为可行,以下是我的框架性操作思路,具体细节可由保险精算师进一步优化。
建议所有新车在上牌时,首次强制购买交强险,费用可设定为3000元(现行基准价为950元,相当于按3倍价格购买,其他商业险自愿购买)。此后,只要车辆未发生有责事故,交强险便一直有效,无需每年续费。一旦发生有责事故,需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责任比例,按一定上浮金额重新续交保费。若车辆终生未发生有责事故,车主则终生无需再为交强险付费。车辆中途过户不影响交强险的正常效力。
这种做法相当于以首次3倍的费率,换取后续终生的免费保障。这将极大地激励车主谨慎驾驶,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因为不出险就无需额外花钱,而出险则需承担较高费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奖优罚劣”。相比之下,现有的七折优惠力度远远不够,对于连续多年不出险的车主而言,七折费用也是无辜的冤枉钱。
总之,强制性公共政策必须将公平性放在首位。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推行的政策,应遵循“只强制一次,后续谁出险谁买单,不出险不买单”的基本原则,而非像现在这样“每年强制,不出险也按七折买单”的“和稀泥”做法。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本文仅提出框架性操作思路,具体实施细节有待保险精算师进一步优化落实。
交强险改革事关全民普惠性民生,我衷心呼吁大家积极参与讨论,群策群力,共同为交强险改革献计献策。
(作者张会亭,双语财经主持人、时事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