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8月11日北京讯(褚新兵 王研 杨惠 )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2024年收入达6.57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8%,其立法与配套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
条例核心:细化税法,增强可操作性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等税制要素进行了系统性细化,旨在形成与现行制度衔接、符合征管需要的配套法规体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指出:“条例解释了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则,既符合增值税征抵一致的基本原理,也与国际实践接轨,显著提升了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六大关键点解析
应税交易范围明确
条例第二条首次明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服务”范畴,并单列“金融商品”作为独立征税对象。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表示,此举解决了跨境数字服务(如在线教育、云服务)的境内消费认定难题,为新兴业态提供了清晰的税收规则。
纳税人分类管理
征求意见稿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细化解释,明确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行政单位、军事单位等可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条例规定特殊行业(如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纳税人可申请简易计税方法,降低了行业税负不确定性。
税率与计税依据优化
条例第四条明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三种情形,包括境外单位向境内销售服务(除外境外现场消费)、与境内货物直接相关的跨境服务等。对于混合销售行为,条例规定按主营业务性质确定税率,避免了此前因税率模糊引发的争议。
税收优惠精准落地
实施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项目进行了细化,发布《增值税免税项目清单》,明确鲜活农产品、养老机构服务等民生类免税范围。同时,优化留抵退税机制,对先进制造业、小微企业实行“按月退还”制度,退税周期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征收管理智能化
条例推行“主附税合并申报”,整合增值税、城建税等申报表,允许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针对跨境数字服务平台(如应用商店、在线广告商),条例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建立“跨境服务税收争议快速处理通道”,纳税人可申请预约定价安排(APA)避免双重征税。
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
征求意见稿按涉税金额与主观恶意程度划分处罚等级,对小微企业首次轻微违规以“限期整改”替代罚款。同时,建立“税务争议线上调解平台”,纳税人可在缴纳税款前申请争议调解,调解期不超过30日。
解读:体现高质量发展理念
杨小强教授认为,条例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对支持农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优惠政策需依法公开,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梁季补充道:“条例对不动产等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规则的优化,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顺应了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需求。”
实施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制度从行政法规向法律体系的全面升级。通过细化税制要素、优化征收管理、强化法律保障,条例将为2026年增值税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税收公平与市场活力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