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魏伯勤 李学坤 金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涉企检查 推动文明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从强化助企帮扶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四方面入手,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下新规矩。
正面清单企业享“免检”待遇
14条措施明确,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正向激励举措。这意味着,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将大幅减少被现场检查的频率,腾出更多精力专注生产经营。
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给予容错空间
针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14条措施明确依法执行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强制,给予适度的容错纠错空间。此举旨在避免“一刀切”执法,让企业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规范现场检查 严禁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
14条措施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着装、文明用语,严禁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通过稽查及时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畅通投诉渠道 确保企业诉求件件落实
在加强涉企执法监督方面,14条措施提出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分类登记、调查核实和闭环处理,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优化营商环境 增强市场活力
此次出台的14条措施,是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践行文明执法理念、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具体举措,旨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随着措施落地,企业将在更规范、更透明、更友好的执法环境中专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