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新民

一位45岁家长在小学门口倒下,护学岗的荧光背心不再只是安全标识,更成为拷问家校责任边界的一道醒目符号。
2025年12月29日17时20分,张家界永定区天门小学一名三年级学生家长在“护学岗”执勤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对“护学岗”制度背后自愿与强制边界的深刻反思。
据永定区教育局通报,事发后已成立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处理善后。次日,家属表示事件已解决并完成安葬。
不到两分钟的执勤与无法挽回的生命
事件发生在放学高峰时段。这名45岁的家长刚刚穿上荧光背心,开始他当天的护学工作。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刚站岗一会就倒地了”。
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并联系附近医生施救,一位懂医的大姐也上前急救。尽管如此,这位家长最终于19时08分在市人民医院宣告不治。
永定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该家长“站护学岗不到两分钟就晕倒了”。这位家长有两个孩子,老大17岁,老二在该小学读三年级。
在这起悲剧中,时间的紧迫性与生命的脆弱性形成了鲜明对比。从上岗到晕倒,不过两分钟;从事发到死亡,不到两小时。这场意外揭示了护学岗制度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盲点。
自愿还是“被自愿”?护学岗的模糊地带
“护学岗是家长自愿参加的”。然而,多位家长的表态揭示了现实与官方说辞之间的温差。
一位天门小学家长坦言:“这个也不好说,别的家长都参加了,那我肯定也要参加,孩子在学校里上学”。这话道出了许多家长的无奈——表面自愿,实则充满隐性压力。
护学岗制度原本是公安机关为维护校园安全设立的岗位,核心力量应是专业安保人员。然而现实中,这一责任却多转嫁给了家长。
另一位家长透露,每个班级的家长需要轮班站护学岗,要求每天下午5点10分到校门口站岗,每个家长站岗前还需要扫码登记。该校家长表示,家长并非自愿参与,而是因无人报名后不得不采取轮班制,每个家长一年轮一两次。
这种轮班制背后的“自愿”原则值得商榷。当学校拥有对学生的管理权时,家长如何能真正自由选择是否参与?
法律责任边界:学校义务与家长权益的平衡点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学校是否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学校是否担责关键看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是否是强制家长参与护岗任务。如果护学岗为家长自愿参加,但学校若未提供基本安全保障、未及时处置,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付建律师进一步说明,家长参与护岗,学校应当为护岗家长提供安全的值守环境,如合理的值守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发现家长突发疾病或者意外时,需立即采取合理急救措施,未及时履行则需承担过错责任。
对于学校而言,维护校园安全是其主要职责之一。专业安保人员,而非未经培训的家长,才应是校园安全的主力军。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
构建更科学的校园安全体系:专业、法治与人本
天门小学工作人员曾解释,学校有2800多个学生,接学生的私家车就有1000多辆,下午五点半放学后,校外仅有“两三位协警”,人手不足。但这不应成为将安全责任转嫁给家长的理由。
科学的校园安全体系应建立在专业化、法治化、人本化三大支柱上。
专业化意味着由培训合格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安全。正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强调的,学校应优先聘用专职保安员,2021年底前实现专职保安员配备率100%。
法治化要求明确家校责任边界。长沙市教育局已在回应相关问题时明确要求各级学校严守自愿底线,严禁各学校简单以班级、学号排序“一刀切”组织家长参与。
人本化则意味着关注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与健康,包括家长的身心承受能力。对于那些有意愿参与校园安全工作的家长,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障,而非视其为免费劳动力。
四川成都已出台“减负十条”,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轮流到校参加安全“护学岗”。这一举措值得全国各地借鉴。
护学岗的初衷本是保护孩子,但当它危及成人生命时,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其背后的责任转嫁与安全漏洞。唯有明确家校责任边界,建设专业化校园安全队伍,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真正实现校园安全的长效保障。
作者为本网社会事业部主任













